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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隨筆
「偷」包減浪費
標少
2017年7月26日
今天兩位女生寫信給我, 兩個都打暑期工, 被指在工作的麵包店偷麵包, 給警察拉了。她們的解釋是店舖關門後賣剩的麵包是會棄置的, 她們覺得很浪費, 所以跟其他同事每人拿幾個走, 過程給閉路電視錄下來,  翌日給保安部請了去問話, 然後報了案。其中一位把警誡口供傳給我看, 表面上是承認拿取了麵包, 並沒有記錄其他解釋。另一位告訴我, 以前在收鋪時也曾問准主管拿走幾個包。我叫她們先游說警方不予檢控, 真的檢控就不認罪, 以沒dishonest intent來抗辯。那是後話。

有時我對香港一些集團店鋪的浪費感到極無奈和不滿。在悉尼有間連銷麵包店Bakers Delight, 所有大小商埸都有分店,  朋友的女兒讀書時曾在該店做兼職, 人家是賣剩的麵包叫員工拿回家, 我都吃過, 員工正一攞到怕、吃到厭。為何香港那些店鋪會這樣浪費, 要把食物扔棄? 不如便宜一點留到翌日賣隔夜包也好過棄置。朱門酒肉臭, 路有凍死骨。不單是貧富的對比, 還是浪費和惜食的對照。

女生工作這麵包店也十分涼薄, 寧願把賣剩的麵包攞去畀垃圾筒食都唔畀入食, 暑期工唔揼啲包入垃圾筒, 而自己攞走, 最多咪炒魷囉, 使唔使搞到要拉要鎖? 閉路電視一定影到拿包的時間是收了舖的,下一步就是入落大膠袋棄置, 並不是一般的高賣盜竊, 如果真的檢控她們, 我會替她們寫給刑事檢控專員。

有時香港人時常在吹噓甚麼價值, 有的香港價值其實是一錢不值的。已記不起以前在那一篇討論過保障賣剩的食物不會被浪費扔棄, 法國最前衛, 立法管制不准超市扔棄食物, 要捐給社福機構。香港的麵包店就算不想送賣剩的包給員工, 也可以在收舖時大平賣, 總好過送去堆填。香港是個物質豐富, 也極度浪費的地方, 只是太多人見得世面少而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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