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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隨筆
打釘記
標少
2017年8月14日

一面呷着梨山高冷茶, 一面在思考民主黨林子健的打釘事件。我一向都比較少喝台灣茶, 以前有朋友送過不少凍頂烏龍、桂花烏龍及東方美人茶給我, 飲完了也沒有找來買, 主要原因是我買茶的茶莊沒有賣台灣茶。今年3月在台北龍山寺站的地下街見到一家茶店, 看標價不算貴, 於是跟老闆搭訕了幾句談起喝茶來, 台灣人好客, 給人試食試飲毫不吝嗇, 我於是點了台幣3000元一斤的梨山高冷茶來試。老闆剪開了一包4兩裝真空包裝的茶來泡, 這茶入口幽香清淡, 老伴十分喜歡, 我當然買了一兩斤。論茶, 始終是入口回甘的鐵觀音是我的首選, 梨山茶雖然是烏龍類, 飲起來較像花茶, 較適合女性。

 

林子健打釘事件, 接受傳媒訪問兼盤問, 其中一條問題是質疑他雙手被反綁,手上卻沒有明顯傷痕, 他的解釋是肉隨砧板上, 他沒有掙扎, 所以沒有傷痕。這解釋我不收貨。試想下在大腿上打了20幾口書釘, 每打一口都刺痛, 人的本能反應就會掙扎, 不是為了鬆綁, 痛楚就會有反應, 綁着的地方會有磨擦, 除非打釘時用了麻醉藥, 打落去是沒有感覺的, 否則, 怎會沒有反應造成的掙扎傷痕。坊間有人指責林子健在弄虛作假, 自編自導自演, 我不敢妄下定論, 在自己大脾打釘雖然殺傷力有限, 但這自己動不了手, 也犯不着叫人這樣做。要做大龍鳳, 方法多的是。亦有謂工具那麼多, 用電槍好過用釘書機, 國安辦事, 怎會用這種工具? 要知道電槍屬於槍械, 被警察截停搜查到就要坐監, 釘書機隨身携帶一定不會犯法。我就會用釘槍, 單手操作, 直接準確, 打入肥肉, 釘也不會曲, 長釘短釘也可以用。

 

整件事太多不合情理的地方, 我一開始就不評論, 以免上當。就算泛民主派評論這件事, 很多都首先用了「如果這是事實」, 前置了疑問的口脗, 才繼續講下去。我怕打針, 更怕打釘, 如果我被打釘, 我會叫喊, 因為我大脾沒有肥肉, 但我不會屈服。如果這是一齣劇, 這編劇要炒魷魚了, 破綻未免太多。我也只能多用幾個如果, 像我這樣率性而為的人, 莫講搞政治, 評論政治也會上當, 還是評論法律好過。

 

呷一口梨山之幽香, 芝蘭之室, 老伴對飲, 相忘於網絡世界中。早幾天, 跟「偷」麵包的女生談起Gosh案例, 一堆客觀主觀的概念, 不亦樂乎。我很少教人抗辯, 多數是教人尋求簽保守行為, 這星期收了幾個祝福, 安慰了幾個惶恐的心靈, 我覺得自己很踏實, 怡然自得, 安寧靜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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