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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隨筆
講廢話和講大了的話
標少
2019年5月10日

標少是個喜歡講廢話的人, 一眾讀者也愛聽這些話, 有時像愛聽暖男甜言蜜語的女生, 聽得如癡如醉。就算特首是暖男美女, 一眾議員卻甚麼話也聽不入耳, 有癡的也有醉的。為香港乾一杯, 一醉泯恩仇, 不醉這爛局怎收拾? 我離港快要17年了, 一直留意香港事態, 到了近年已覺得越看越累, 也膩得消化不了(死囉!原來潮語有「油膩」一說, 即是指中年男子不注重身材保養 不修邊幅、談吐粗鲁的意思)。一天到晚, 論爭不絕, 一時之間, 我都被搞糊塗了, 太多爭鬥, 有時都不能消化理解。 

昨天特首出席立法會, 接受議員對「逃犯條例」修訂的提問, 對泛民的指控以「廢話」回應, 鬧出不大不少的風波。有趣的是民主黨主席胡志偉, 斥特首「你唔死都冇用, 八婆」。究竟胡主席是癡是醉, 看倌自行判斷。罵街的場面在香港立法會雖然並不稀奇, 罵行政長官「八婆」卻屬第一次, 難保將來不會出現更粗鄙的說話。不過, 就算這樣也不稀奇, 在大學校園, 不論男女生, 講粗言穢語乃等閒事, 網台主持也粗口爛舌, 總是老母前老母後, 本博卻不肯走到時代的前端, 順應潮流任人罵粗。街童長大了的標少, 要講粗口一定比講英文流利, 但人總是向上流的, 認多了一些字, 多了一點修為, 就會變得溫柔敦厚了, 罵人也有文采, 而沒有理由奔向下流、只懂粗糙, 否則枉讀詩書, 自己也看不起自己。只有肚中半滴墨水也沒有的人, 缺乏辭藻, 講不出亮麗的話的人, 才會滿口粗言以壯聲威, 試想千古傳誦、洋洋瀟瀟的文章, 那一篇是用粗鄙言詞寫出來的?  

林鄭說回歸前香港刻意避開與大陸訂定逃犯協議的說法是廢話, 我可以講林鄭把頭埋在沙堆裏說謊,不單在回歸前, 在回歸後香港也一直在逃避這方面的協議。林鄭引用何俊仁在1997年在立法會提倡訂立中港逃犯條例的講法來反駁, 這反駁並沒有確切反映事實。我當然不能出賣朋友, 不能指名道姓, 當年搞這一科的人對我直接了當講不想訂定協議就是怕大陸要求交人。當年的卒仔, 現今已高陞, 口吻會因為身分不同、政治環境改變而改變了, 埋在沙堆22年的鴕鳥卻不能否認埋首沙堆的日子, 只能否認埋首的真正理由。當真可以坦白承認嗎? 無論怎樣強烈否認, 都不能說那些說法是廢話。 

引渡陳同佳去台灣受審把他繩之以法, 一直都不是站得穩腳的修例理由, 除了很多有別於政府修例可行的方法外, 台灣當局表示不會根據香港的修例方式提出引渡, 這就已經明晃晃地打了香港政府耳光, 再以這理由為幌子, 才是很不漂亮的廢話。連一向言論親建制的陳弘毅教授也出來唱反調, 可見擔心內地法治不彰的鐵一般事實, 已不是操控立法會的建制派可以輕易忽略的因素, 他們也要小心在下一屆選舉會受到選民懲罰。 

我在這議題上, 自「樹木和森林」一文起, 又寫了另一篇廢話。也別怪我, 今天買東西付了錢忘記拿, 關車尾門時用力砸到自己的頭上起了高樓, 所以傻了, 傻了才寫文。有時做人要糊塗一點好, 別過份認真, 認真就產生期望, 有期望就有失望, 不論對政府、對事、對人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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