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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隨筆
衝得有道理
標少
2019年7月2日

我基本上沒有回應上一篇的留言, 當中有不少是吵嘴式的宣洩, 吵得累了、吵到沒對象了, 就會沉寂下來, 很難叫我扮演居中調停的角色。有人昨晚留言說「相信標少可能一路睇直播一路喊...佢一向响呢度話堅持既核心價值,原來真係會被社會放棄...」。別傻喇, 我真的有看直播, 不過是看溫布頓, 本來首天的賽事不會太吸引, 但一定比看香港沉淪好。我平時很少看電視, 最近連舊電影也看了幾齣, 無他, 暫時和香港時事切割, 以免自己也亢奮起來, one way or another. 

我一向肯定自己的看法, 和平示威者要與暴徒切割, 否則就是幫兇。泛民為了選票而不敢切割, 不敢譴責暴行, 他們很清楚, 這些暴徒根本不受他們指揮, 也不聽他們的勸告, 泛民議員在現場也被噴了一臉屁, 他們已無依靠, 只能和暴徒綑在一起, 他們對得起參與和平示威的人嗎? 

上一篇第400零幾個留言(今天下午2:01)貼出不知是誰在facebook寫的一篇狗屁不通的歪理, 美化「衝」的理據, 一篇極幼稚的文章, 舉了幾個衝擊得有理的例子, 如果這種例子也成道理, 七警在暗巷打曾先生一鑊就不應被檢控了, 七警也到了一個點, justifiably打襲警的人一鑊, 那篇文的作者忘記了, 七警濫用私刑卻要負上成為階下囚的後果, 七警跟曾先生有宿怨而打他嗎? 打了他於他們有甚麼好處? 也不過是洩憤。拜託! 這類思想幼稚的文章就別貼在我的園地, 留待自己孤芳自賞好了。那位仁兄/仁姐, 還充滿驕傲的講, 很文明地喝了立法會裏的汽水也有付錢的。破壞了這麼多東西, 為甚麼沒有放下一千幾百萬修理費? 豈不是像打劫了路人的全身財物然後撿張廿元給他坐巴士回家一樣? 笑話一則的道理。 

拜託, 放過我, 我要看溫布頓直播。我本身已智力不高, 有些留言使我弱智。誰要衝, 請隨便, 別借我的平台來宣傳這些崇高的道理, 留待日後法庭見真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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