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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有情
土地:價值?價錢?
林超英
前香港天文台台長
2018年9月3日
91的論壇上,我提到了今次土地辯論的核心,基本上是價值觀念的衡量,香港人長久以來重視「搏命搵錢」,但是在高度發展社會背景下成長的年輕一輩卻重視「生活質素」和「人生價值」,衍生出對土地的不同看法。
 
經過幾十年地產商洗腦,不少香港人以為「發展」等於「地產」,把土地看成建屋的「麵粉」和發展的「材料」,視土地為矜貴的商品,價錢以每平方英呎計算(雖然香港已經行了十進制幾十年)。相對少人會在聽到「地」後,聯想到有生產力的農地、供人休憩的公園、調節氣候的綠化帶、怡人的風景、提供康樂功能的郊野等。其實「地」有多元社會功能,對市民的「價值」遠遠超出以金錢量度的「價錢」。
 
鳴謝:流浪攝
 
 
 
守護土地的價值,才能確保未來市民能與我們一樣享受到此刻土地的好處,這是可持續發展的根本。樓宇建設會永久毀掉土地的自然面貌和生態,多元社會價值如農業和康樂,也會永久消失。犧牲有利全港市民的土地價值、去成就少數人藉房地產買賣得到的一次性金錢盈利,既不公平也違反可持續發展原則。

 
在有城市設計之前,人已在生活實踐中自然聚居、建立城鎮,摸索出城市的最優發展方式。從現有城鎮的邊緣向外擴充,各種基礎設施齊備,建設成本較低,原區就業機會較高,減少居民交通成本,是一舉多得的最高效率方案。
 
擴充城鎮範圍時,會觸碰多種已有規劃用途的土地,例如農地、鄉村發展區、政府機構用地、綠化帶、郊野公園和保育區等,這時就要研判理想的規劃佈局和對各幅土地的取捨。參考指標包括:開發所需時間、金錢成本、公眾整體得益、破壞的代價等;關鍵是不可為短期「利益」損害永久「價值」
 
大自然一經破壞,對人的價值便永久丟失,因此郊野公園和人工島基本上不應作為發展選項;棕土自然價值已失,是房屋發展的不二之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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