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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與人的關係
十誡的再思(2)
麥文本
2018年10月8日

十誡之前的誡命

 

究竟十誡之前,神有沒有向人類宣示任何誡命呢?

 

神既然照自己的形像和樣式造人,神亦會將善與惡的觀念放在人的心裡(創世記1:26);神曾告訴以撒,他蒙受神恩典,是因為他的父親亞伯拉罕聽從神的話,遵守神的吩咐和神的「命令、律例、法度」(創世記26:5)。所以雖然神在公元前1500 B.C.才將文字紀錄的十誡頒佈給摩西,但顯然神早已將是非黑白的概念安放在人的心底裡。

 

而神給予人類的第一條誡命,就是神吩咐亞當的指示:「伊甸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記2:16-17)然而亞當和夏娃被魔鬼引誘,吃了禁果,期望自己的眼睛明亮,可以像神一樣,能知道善惡(創世記3:4-5),因此亞當和夏娃犯了的罪,就是︰

 
  • 受魔鬼引誘;
  • 不問自取,摘下禁果;
  • 違背神的命令,吃了禁果;
  • 意圖自己像神一樣。
 

這實在完全違反了十誡的精神。後來人不斷犯罪,例如該隱妒忌神悅衲亞伯的供物而將他殺死、世人犯罪引致神用洪水毀滅世界以及巴別塔的建造令神變亂人的言語,將人分散天下,都可以証明神是輕慢不得的,而人亦要為他的錯誤過失負責加拉太書6:7)。

 

如果翻查聖經,十誡的精髓亦曾經在摩西之前,於不同的地方出現︰

 
  • 不可有別的神——雅各吩咐他的家人︰「你們要除掉你們中間的外邦神」(創35:2);
  • 不可雕刻偶像——巴別塔就是人要宣揚自己成就的象徵(創世記11:1-9);
  • 不可妄稱神的名——以掃因為貪喝紅豆湯而起誓將長子的名分賣給雅各(創世記25:29-34);
  • 當守安息日為聖——頒佈十誡之前,以色列人已經安守聖日(出埃及記16:4-30);
  • 孝敬父母——雖然以掃痛恨雅各欺騙了父親以撒給予長子的祝福,然而以掃承諾當以撒在世的時候,他不會殺死雅各(創世記27:41);
  • 不可殺人——該隱殺死亞伯之後蒙受咒詛,種地不成,在地上流離飄蕩(創世記4:10-12);
  • 不可姦淫——約瑟被賣到埃及為奴,被主母引誘,然而約瑟不為所動說︰「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上帝呢?」(創世記39:8-9);
  • 不可偷盜——雅各替岳父拉班養羊,計算工價的時候說︰「凡在我手裡的山羊不是有點有斑的,綿羊不是黑色的,那就算是我偷的;這樣便可證出我的公義來」(創世記30:33);
  • 不可作假見證——約瑟的主母向他引誘不遂,便作假見證陷害約瑟,令約瑟成為階下囚(創世記39:11-20);和
  • 不可貪戀——當亞伯拉罕寄居在基拉耳的時候,基拉耳王亞比米勒貪慕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美貌,便差人把撒拉取了去,然而神在夢中對他說:「你是個死人哪!因為你取了那女人來;她原是別人的妻子」(創世記20:3)。
 

耶穌對十誡的詮釋

 

當神宣告十誡之後,摩西暫時下山向以色列人從新敘述神的誡命和律例,眾百姓都匆匆齊聲回答說:「耶和華所吩咐的,我們都必遵行!」(出埃及記24:3)似乎他們對誡律毫無疑問,也樂意遵從;而從表面上來看,奉行十誡也不十分困難;然而主耶穌在新約對十誡的詮釋,卻大大提升了遵守誡命的難度;舉例如下︰

 
  • 第六誡說︰「不可殺人」,然而「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鄙陋之人)的,難免公會的審判;凡罵弟兄是魔利(傻瓜)的,難免地獄的火」(馬太福音5:21-22);
  • 第七誡說︰「不可姦淫」,然而「看見婦女而生邪念的,已在心裡姦污她了」(馬太福音5:27-28)。
 

在這個難度比天高的標準下,相信沒有人可以全面遵守十誡。但是從正面的角度來說,耶穌歸納世人的生存目的,並不是單單依循律法生活,而是要積極地「榮神益人」,作世上的鹽和光,叫人看見信徒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於父神(馬太福音5:13-16, 22:34-36)。

 

總括來說,在神的面前,沒有人可以宣稱他未曾犯過十誡的任何罪,如果他這樣說的話,這只是表明他不認罪及向神撒謊,那麼他實在比其他認罪的人,犯了更多和更大的罪。

 

十誡的意義

 

換句話說,如果十誡是得救標準的話,世上就沒有任何人可以得救;那麼十誡有甚麼意義呢?原來十誡說明了︰

 
  • 神是全然聖潔,祂不會容忍任何罪惡的行為和污穢的思想;
  • 十誡是一面鏡子,讓人看見自己罪性的本質;
  • 因為世人都會犯罪,而違反了律法中的任何一條,就是犯了眾條(雅各書2:10),後果就是永死,與神永遠隔絕;
  • 既然人的罪性不會被神容忍,惟有憑著救恩,靠主耶穌基督的寶血洗淨,才可以被神接納,與祂永遠共處;因為主耶穌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祂,沒有人能去到父神那裡去(約翰福音14:6)。
 

雖然十誡不是得救的標準,亦並非保持得救的方法,然而基督徒都要跟從十誡的原則去行事為人,因為信心與行為應該並行,才可以幫助我們做鹽作光,成全信徒生存在世的位份(雅各書2:18-22)。

 

現今世代的反思

 

在現今的世代,究竟十誡有甚麼值得基督徒反思的地方呢?

 
  • 名、利與權,或者個人的理想和目標會否變成我們「無形」的神呢?
  • 崇拜電視紅星和歌星會否變成我們的「偶像」呢?
  • 「神對我說的!」或者類似的說話會否「妄稱神的名」呢?
  • 慣性地星期天回教會,然而聚會時心不在焉,心繫於散會後與朋友吃飯與唱K歡聚,是否「守安息日為聖」呢?
  • 每週與父母見面吃一次飯算否「孝敬」呢?
  • 心中想起一個人便惱怒得牙癢癢,是否「殺了人」呢?
  • 在網上觀看不雅的圖片和影像,或者幻想淫亂的事,是否犯了「姦淫」呢?
  • 沒有做任何事卻去邀功、佔公家的便宜和工作偷懶等等,是否犯了「偷盜」呢?
  • 在人的背後造謠或者講論一些半真半假的說話,是否「作假見證」呢?和
  • 妒忌弟兄姊妹的恩賜和成就,是否犯了「不可貪戀」呢?
 

願神親自鑒察和憐憫!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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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港人 2018-10-08 14:39:55

大揭秘古代歐洲教皇的貪財好色荒淫無度生活

 梵蒂岡

  梵蒂岡(Vatican)是位於義大利首都羅馬西北高地上的城國,全稱梵蒂岡城國,面積零點四四平方千米,為世界上最小的國家。以梵蒂岡城牆為界,包括聖彼得廣場、聖彼得大教堂、教皇宮等。主要人口為義大利人,信奉天主教。首都梵蒂岡城。

  西元四世紀開始,羅馬城主教利用羅馬帝國的衰亡,乘機掠奪土地,六世紀時獲得羅馬城的實際統治權,稱為‘教皇’。七五六年法蘭克國王丕平將羅馬城周圍區域送給教皇。此後在意大利中部出現了以羅馬為首都的‘教皇國’,其疆域多有變遷。一八七0年義大利王國消滅教皇國,教皇退居梵蒂岡宮中,世俗權利結束。一九二九年二月十一日墨索裏尼為求得教皇的支持,同羅馬教廷簽定《拉特蘭條約》,承認梵蒂岡為屬於教皇的主權國家,教皇在其領土上擁有世俗統治權,實行政教合一的制度。

縱觀古今,當一個人在擁有了至高無上的絕對權力之後,要真正做到絕對不腐敗似乎也是絕對不可能的。作為古代歐洲宗教領袖的教皇們似乎也是如此,除了偶爾幾個被後人們稱為是個高尚的好人之外,更多的則跟那些荒淫無度的封建君主們一樣,幾乎沒有幾個是什麼好東西。

據史料資料記載,西元10世紀的歐洲教皇約翰十三世就有個可怕的愛好,他總是把敵人的眼珠子給挖出來,看著敵人遭遇挖眼之後的極端痛苦而興奮至極。

 

教皇約翰二十二世則下令把眾多貧窮溫順的方濟各會修士們,以傳播邪教的罪名捆到火刑柱上燒死,只因他們的信條是上帝及其使徒身處貧困之中。

最差的就要數約翰十二世了。他在西元955年即位,當時18歲,正好步入成年。人們給這個壞孩子教皇起了一個十分貼切的綽號天主教裏的卡利古拉。約翰的父親-教皇艾伯裏克二世曾是羅馬的絕對統治者,他去世以後約翰被選為新教皇,結果約翰的生活方式令縱欲過度,就連看慣了一切罪惡的羅馬人也都咋舌不已。這個十幾歲的孩子掌握了無限的權力,於是他把自己的住所拉特蘭宮變成了妓院。

 

約翰十二世拿各地朝聖者覲獻的供奉和貴重的禮物當做賭注,把包括聖彼得的金聖杯在內的聖物全都揮霍在自己大批的情婦、妓女們身上。由於約翰十二世和他的狐朋狗友們整天都在尋找獵物,所以拉特蘭宮旁邊的教堂成了女士們的禁地,以免她們落入淫邪教皇的魔爪。

 

人心渙散的羅馬人不會對教皇構成太大的威脅,但是約翰十二世不得不面對義大利國王貝蘭加的敵視。貝蘭加看中了教皇的財產,早就想把在意大利中部勢力不斷擴大的教皇寶座搶奪過來。約翰十二世連忙討好強大的德意志統治者薩克森王朝的國王奧托以尋求支援,後者不久前擊潰了匈奴人的進攻。約翰十二世把奧托覬覦已久的基督教皇帝和羅馬保護者的頭銜欣然許諾給他,並讓他建立了神聖羅馬帝國,於是奧托把貝蘭加趕跑了。

 

奧托和教皇之間確立了新的關係,然後他開始指責教皇的種種不是。約翰十二世這個目中無人的孩子很討厭奧托的嚴厲批評,於是他趁著奧托回德意志的時候把皇位轉贈給了往日的敵人貝蘭加。不用多說大家也能想像得到,奧托立刻趕回羅馬打算教訓教訓言而無信的教皇。約翰十二世被嚇壞了,他把剩下的聖產揣進腰包裏逃到了蒂沃利。

 

奧托在約翰十二世缺席的情況下召開了宗教會議。很多證人奉命出席提供了關於教皇惡行的證據,每一條都力求具體翔實。最後總結出來的指控令人瞠目:約翰十二世和很多女子有染,其中包括他父親的情婦;他在授予神職的時候收受賄賂;他刺瞎了自己的精神導師,而且竟然閹割了一名紅衣主教!

 

奧托覺得約翰十二世不能出席會議並自我辯護顯得很不夠意思,便寫信敦促他從蒂沃利回來:“不論是神職人員還是俗人都指控教皇陛下您殺人、作偽證、與包括自己兩個姐姐在內的親屬亂倫,以及像異教徒一樣向朱庇特、維納斯等眾多次神祈禱。

 

約翰十二世不願意受此指控,也不想按照奧托的要求回羅馬認罪,於是他回信道:"至諸位主教,聞聽各位欲立新教皇。若各位擅作主張,我將以全能上帝的名義將各位逐出教會,你們將不再有權為他人封授神職或參加彌撒。"於是,會議派特使赴蒂沃利宣佈除非約翰十二世在羅馬現身,否則被逐出教會的將是他,而不是其他主教們。教皇仍然拒絕他們的要求,然後他就被罷免了。

 

奧托擁立了一位新教皇利奧八世,但他卻無法繼續留在羅馬保護教皇。羅馬人此刻的表現比曾經的約翰十二世在位時也好不到哪兒去,他們憎恨那個外國皇帝罷黜了他們的教皇,而且弄來的代替品也不是他們心目中的人選。奧托前腳剛走,約翰十二世後腳就還鄉了。他立刻對曾經宣判他的主教們進行打擊報復。其中一人的舌頭、鼻子和手指被割掉,另一個人被施鞭刑,第3個人的雙手被齊刷刷地剁了下去。約翰還把聞風而逃的利奧八世逐出了教會。

 

奧托本來想再度回到羅馬整治約翰十二世,但有個嫉妒的丈夫徹底省了他的事。那人得知教皇睡了自己的老婆以後憤怒地給教皇飽以老拳,但他下手實在太重,三天以後約翰十二世就一命嗚呼了。

 

 

2. 麥文本 2018-10-08 15:00:42
如果針對性收集基督教不光彩的一面,而忽略基督教有貢獻的一面,就是有偏見和戴了有色眼鏡。已經說過,任何人包括基督徒犯罪,神自會懲治;而散播謠言,無中生有的,神亦會修正,這就是天理。
3. 港人 2018-10-09 01:10:12

針對性收集基督教不光彩的一面是正當行為, 你們不做壞事,那會有人揭你們醜行。你們既然敢做壞事,你們沒有甚麼資格抱怨。

基督教有貢獻的一面是有邪惡目的的, 是在硬銷你們的瘟神,例如在教會學校強迫學生必須修讀"聖經"

4. 麥文本 2018-10-09 11:39:48
基督教中、小學修讀同信仰相關科目成必修科是十分清晰的辦學理念和校本課程,如果家長不認同的話,可以另擇政府、其他宗教或無任何宗教背景的學校讓子女修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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