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有耶穌的能力
人並非神,但是如果人有耶穌的能力的話 ,他會怎樣呢?
· 當他面對耶穌所經歷的試探,他會因饑餓而將石頭變成食物,為天下萬國的權柄與榮華而跪拜魔鬼,並為証明天使會用手托著他而從殿頂跳下(路4:1-13);
· 隨意在海面上行走和平靜風浪以顯示權威(太14:22-33);
· 改變形像之後,提示門徒大事宣傳(太17:1-9);
· 對不接待他的撒馬利亞的村莊,命令門徒雅各和約翰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村民(路9:51-56);
· 拉撒路死後四天,當他見到馬利亞哭的時候,心裡不會憂愁,只會向馬大和馬利亞宣佈他將會令拉撒路復活(約11:1-44);
· 他不會為門徒洗腳,只會吩咐門徒為他洗腳(約13:1-10);
· 他被拘捕的時候,他會求神差派十二營天使營救他(太26:47-54);和
· 在十字架上,他不會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反而會咒詛那些拘捕、檢控、鞭打、判決和釘死他的人(路23:34)。
耶穌和保羅的審判
耶穌的審判是明顯不公義的,然而為了成就救恩,耶穌默然接受。而使徒保羅的審判亦有很多值得我們參考的地方。
使徒保羅未認識主耶穌之前,是一個「自以為義」的法利賽人;他以為當時的基督徒離經背道,所以他要替神和教會「伸張正義」,逼迫基督徒,向他們口吐威嚇兇殺的話,又主動去見大祭司,要求批文給大馬士革的各會堂,讓他將信徒捆綁,帶回耶路撒冷受審。
當保羅與同伴將近去到大馬士革的時候,主耶穌向他顯現,從天上發光,四面照著他,他就仆倒在地;耶穌向他說:「你為甚麼逼迫我?」保羅說:「主阿,祢是誰?」耶穌回答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保羅才知道他犯了大錯,從此完全改變了他的人生觀(徒9:1-9)。
求主憐憫我們,儘快讓我們遇見主,開我們的眼睛,好叫我們知道我們所做的,什麼是對和什麼是錯對?什麼是神的心意和什麼不是?
與耶穌一樣,保羅後來被拘捕、誣告、受審和面對死刑。如果我們將耶穌與保羅的審判比較,就會發覺有很多雷同的地方,但是亦互有差異:
相似的地方如下:
- 他們都預知自己會被拘捕、審訊和殉道;
- 兩人都是被誣告;
- 猶太人對他們恨之入骨,要將他們處死;
- 審判官知道他們無罪;和
- 耶穌被希律安提帕審訊,而保羅被希律亞基帕二世,即亞基帕王審理。
差異的地方如下:
- 耶穌立時被判決,而保羅則上訴去羅馬;
- 耶穌沒有為自己申辯(太27:11-14),而保羅為自己辯護和爭取權益;和
- 耶穌立時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而保羅在主後58年被拘禁之後,在61年送到羅馬受審,63至67年期間暫時釋放,最後在67年再被拘捕和斬首殉道。在那九年時間內,他不斷傳福音、講見證和寫作書信。
但最重要的就是:
- 耶穌的被釘完成了救恩;而保羅被押解到羅馬,亦將福音帶到一個對準全世界的「發射台」(launching pad);
- 耶穌與保羅都欣然接受最後的結果,毫無埋怨或怨恨;
- 同樣,如果有人逼迫、陷害、取笑和誣告我們,我們可以默然不語或者申辯;但是無論結果如何,我們都要欣然接受,不要心存埋怨或忿恨,因為聖經說:「你們作僕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什麼可誇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祂的腳蹤行;祂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祂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祂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你們從前好像迷路的羊;如今卻歸到你們靈魂的牧人監督了」(彼前2:18-25);和
- 因為神會為我們申冤;神亦會藉著人所犯的罪、忿怒和不義去成就祂的計劃和美意。
在耶穌與保羅的生命和殉道過程中,我們見到他們無論做什麼,都是為了「榮神益人」和「愛」,亦是我們效法的對象。
結論
耶穌是「愛」。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