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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與人的關係
耶穌屬於那一個政黨?(1)
麥文本
2019年3月1日

政治活動 

今天有很多包括基督徒,對於「社會不公」、「官商勾結」、「貧富懸殊」等等的現象覺得忿忿不平,見到有很多人為爭取名、利和權,而不惜「為銀子賣了義人,為一雙鞋賣了窮人。他們見窮人頭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阻礙謙卑人的道路。父子同一個女子行淫,褻瀆神的聖名。他們在各壇旁鋪人所當的衣服,臥在其上,又在他們神的廟中喝受罰之人的酒」(摩2:6-8),就是現今社會的寫照。 

因此,看不過眼的覺得他們要積極地參與政治活動,改變社會,關心和照顧那些有需要的人。這個取向,我們應否贊同呢? 

讓我們首先看一看「政教合一」和「政教分離」的問題。 

政教分離 

政教分離」表示政治與宗教互不從屬,是現代政治學的一項基本原則。 

羅馬帝國尊基督教為國教之後,「政教合一」令到教會趨於腐敗;當時教會的影響力至上無與倫比,對政治、經濟、民生教育及社會各面,都可以操控,在權力的引誘下人的罪性令掌權的趨向腐敗。然而隨著啟蒙運動、文藝復興、宗教改革和科學發展歐洲各國逐漸擺脫宗教的控制;宗教與政治逐漸各自運作,而「政教分離」成為西方政治學說的主流觀點;例如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中明文規定:「國會不得制訂關於創立宗教或禁止宗教自由之法律」,而國家力量亦不容許援助、助長或壓迫各宗教團體。 

實在根據耶穌的教導,「政教分離」的原則是十分清楚的。 

當法利賽人試探耶穌,假意問祂應否納稅給凱撒的時候,祂回答說:「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神」(太22:15-21),即是基督徒生活在兩個世界: 

  • 政權的世界——信徒要遵守世上的法規去生活;然而政權不應控制教會或詮釋聖經的教導;
  • 屬靈的世界——信徒要根據信仰的原則去榮神益人;然而教會不適宜參政或指示教友支持某一位參選人。 

在舊約時期,以色列人被神所差遣的先知與士師領導和管理,後來因為以色列人厭棄神,所以立了掃羅王管治他們(撒上8:4-9);這一個決定,後來終於以亡國為終結。政治難免涉及野心、權術、爭權奪利、勾心鬥角和妥協,這些都是違背聖經原則的事,所以基督徒參政,會面對很多困難和挑戰。 

美國的民權領袖金格牧師(Martin Luther King, Jr.說過:「教會不是社會的僕人,也不是社會的主人,乃是國家的良心;要向國家宣告神對國家、社會、政治的基本原則或要求,主要針對道德為核心」,這就是教會在政治方面的主要功用。 

然而有一些基督徒甚至教會領袖,覺得舊約的先知和耶穌對於當時社會不公義的事,提出控訴,所以今天基督徒亦應該對一些政治問題表態,包括「基本法第廿三條」、「還政於民」、「全民直選」和「市民權利」等議題。但是如果我們看清楚聖經,我們會發覺舊約先知只是向當權者指出離棄神就會有滅亡的後果,大部份的譴責同信仰有關;耶穌和舊約先知鮮有公開批評當權者的施政方針甚至苛政。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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