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子的故事
耶穌有一個關於浪子的比喻(路15:11-24)。
有一個父親,他有兩個兒子。有一天,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父親無奈把產業分給兩個兒子。不久,小兒子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離家遠去。
他在遠方任意放蕩,浪費貲財;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着那地方遭遇饑荒,他便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被打發到田裏去放豬;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理會他。
他便醒悟過來,對自己說:「我父親有甚多的僕人,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裏餓死嗎?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裏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
於是他起身回家去,誰知相離還遠,他父親遠遠看見他,就動了慈心,跑去抱着他的頸項,並不理會他的污穢,連連與他親嘴。小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
他未曾完結他的悔過講詞,父親已經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
他們就快樂起來。
這一個「浪子的故事」可以給我們以下的教訓:
- 父親的產業並不是「浪子」應得的,也不是父親離世之前隨便分配的,然而「自我中心」的「浪子」妄顧父親的感受,提前分了產業;
- 「浪子」得到他的產業之後,便離棄父親,去到遠方,將所有的財物耗盡;
- 當「浪子」知道他不能靠自己,也不能靠其他人的時候,他就悔改和回轉;
- 原來父親一早等候著他回歸,沒有任何責備,也沒有與他斤斤計較分了給他的產業,更不嫌棄他的衣衫襤褸,只是抱着他,與他親嘴,可以見到父親對他的寬恕和愛護;和
- 父親吩咐僕人拿上好的袍子讓「浪子」穿,即是給他保護;把戒指戴在「浪子」的指頭上,即是回復他的名份;把鞋穿在「浪子」的腳上,即是讓他過舒適和安逸的生活。
「浪子」就是「e-世代」的人;而故事裡的父親,就是我們慈愛的父神;神賜予「e-世代」的人高度自由去做他們喜歡做的事,然而祂有極大的忍耐和愛心等候「e-世代」的人悔改,回到祂的慈愛當中。
「e-世代」的人傾向「自我中心」和「功利主義」,以為憑自己的本領與能力,可以闖天下和創造未來,然而像「浪子」一樣焦頭爛額的,比比皆是。要知道:
· 勤奮未必一定有學識;
· 有學識未必一定事業成功;
· 事業成功未必一定家庭幸福;
· 家庭幸福未必一定有健康;而
· 有健康未必一定有平安和喜樂。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