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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經新聞及評論
一場新的吏治革命正在打響!
燕梳楼
2022年10月3日
(原文發表於2022926)
 
 

王滨被逮捕!黄毅被逮捕!

 

郝春荣被逮捕!孙国相被逮捕!刘彦平被逮捕!

 

李杰翔被双开!龚道安无期徒刑!邓恢林判刑15年!盛光祖被开除党籍!

 

尤其是近日,河北保定、唐山、廊坊法院同时作出判决,孙力军团伙三员大将一网打尽。

 

这些仅仅都是在9月份公开发布的消息,打虎之密集前所未见,也反映了中央对于从严治党、从严治官的意志和决心!

 

在大快人心拍手叫好的同时,公众很难不联想,这传递着一种什么样的信号,又是否与即将召开的划时代大会有关?

 

果然,一个更为重要的信号来了

 

近日,敏感的朋友关注到,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进一步强调了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

 

干部能上能下这虽然是组织用人的常识问题,但这次《规定》的不同之处在于: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

 

 

明确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十五种情形

这相当于给各地组织部门划了一个红线,缩小了自主自由任命权,凡此种种请自觉对号入座。

更重要的是,这一次的用人制度改革还有几点不同:

 

第一,解决了“下”的问题。首当其冲就是要把有问题但还不到违纪违法程度的干部调整下来,细化完善具体情形、调整程序、调整方式等。

 

第二,扩大了适用范围。首次将国有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增列为参照执行范围,党管企业,党建引领,企业也没有例外。

 

第三,强化了责任担当。明确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的责任,建立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纪实报备制度。

 

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这个时候突然密集打虎拍蝇,并且出台了这样一个旨在调整向“下”通道的用人制度,这显然是一个重大的战略部署,也是当前整饬吏治的一个重大突破。

 

现在我们党在全国拥有近亿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初心使命、担当作为,将直接决定着我们党的执政基础,也决定着能否突破历史周期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风起云涌,深化改革任务重、矛盾风险挑战多、治国理政考验大,既给我们的领导干部队伍增添了很多诱惑,更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应该说,绝大部分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服务民生等方面都对得起组织信任和一方百姓,但越是重大或突发事件中越检验出少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甚至躺平的现象,严重贻误事业发展,破坏人民公仆的形象。

 

比如贵阳疫情,云岩区卫健局副局长刘坤就在工作中“临阵脱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随后受到免职处理,降为一级科员。这样的干部不调整,不让他“下”,显然难以服众。

 

这种庸官昏官数量并不少见,平时混迹于干部队伍,能力平平却能官运亨通,一旦遇到重大事件就败下阵来,甚至临阵脱逃,新规的出台,无疑是对这些庸官最好的鞭鞑。

 

从孙力军到傅政华,从王力科到周江勇,从赖小民到王滨,从通报内容来看,措辞之严厉都是前所未有的,常见的一句话是“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

 

比如在王立科的双开通报中,就称其“从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从未对党忠诚老实”,而对傅政华,则用了“政治野心极度膨胀,政治品行极为卑劣”这样的表述,足见高层的震怒。

 

而从赖小民的17.88亿到云公民的4.68亿,贪腐在央企国企也触目惊心。华电集团总经理云公民受贿4.68亿被判处死缓,需要我们从秦朝不吃不喝干到今年才能攒下这么多钱。

 

另一个让人震惊的现象是,腐败现象还逐年呈现出年轻化的趋势,以前是60、70后,现在是80、90后,准80后张标出任青海德令哈副市长仅4年,就收了4000万。

 

贵州90后女会计张艺,贪污40余万元买车、整容和打赏主播;杭州税务局95后田琦浩,上班11个月就贪污595万元税款。

 

如果说上一代腐败分子尚且羞羞答答、半推半就,那么新一代腐败分子则完全没有底线、没有戒惧。

 

只有坚决、果断地拨除我们干部队伍中的一些毒瘤毒株,同时让平者让庸者下,才能保证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所以,新的历史阶段,出台这样一个干部能上能下的用人制度,并具体列出了15条“下”的标准尤其重要,也具有非常强烈的时代意义,更是吹向干部队伍的一阵疾风!

 

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只有坚持德能兼备从严治党治吏,像治理新冠病毒那样应检尽检“动态清零”,“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才能吏治清明,政通人和。

 

每一个庸官贪官的背后,都逆淘汰了一批能臣廉吏,都辜负了一方老百姓。

 

干部新规的出台,意味着一场新的吏治革命正在打响!

 

让能者上,平着下,庸者退,腐者跪!

 

山雨欲来风满楼,颤抖吧!

 

 

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全文)

——2022年9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

第一条  为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促使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列入公务员法管理的其他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应当结合实际分类施策,严格执行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辞职、职务任期、退休等有关制度规定,畅通干部下的渠道。

本规定主要规范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领导职务所作的组织调整。

第五条  不适宜担任现职,主要指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不宜在现岗位继续任职。干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一)政治能力不过硬,缺乏应有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推动落地见效上存在明显差距的;

(二)理想信念动摇,在涉及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态度暧昧,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的;

(三)担当和斗争精神不强,在事关党和国家利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紧要关头临阵退缩,在急难险重任务、重大风险考验面前消极逃避或者应对处置不力的;

(四)政绩观存在偏差,不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能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不积极不作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乱作为的;

(五)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者软弱涣散、自行其是,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组织作出的决定,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或者任人唯亲、拉帮结派,破坏所在地方、单位政治生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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