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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中華文物立法,嚴禁西方海盜文化
杨风
杨风时评
2022年8月20日
现今世界所遗留的历史文物问题,许多是来自于殖民帝国时期,殖民帝国对殖民地文物的掠夺,那么该如何导正过去历史所遗留的问题呢?
而台湾这边,却出现了利用中华文物,以换取“外交”空间,甚至于有传言会利用这些文物,作为一旦台海发生战争换取出逃的代价,或是转移文物谋求个人的利益。

 

虽然都是传言。但是,如果这种传言成真,将会是中华历史文物的浩劫。
7月29日,美国CNN的报道,台湾故宫进行了一场文物的演习,引起了海内外广大华人的关注和议论,一些相关的说法大家也都听闻过了。
节省时间,直接进入重点,我们应该为中华文物立法。
一方面,规范全中国包括港澳台,对于中华文物的保护,以及对于倒卖、毁损文物的责任及后果。 
 
另一方面,也将此法应用在流落海外的中华文物,当然也包括了持有这些海外中华文物的机构,比如说一些海外博物馆或是大学机构等,还有个人持有者,如果是非法持有中华文物,其个人或是机构将会受到制裁!
一般人只是认为,殖民帝国时期对殖民地的伤害只是经济上的掠夺。实质上,除了被殖民地生命财产的损失之外,还包括了被殖民地国家历史文物的摧残与掠夺,以及文化上的迫害,甚至于还发生过种族灭绝的情形。
然而,这些当年的殖民帝国,在现今世界除了仍然是发达国家之外,还摇身一变成为民主、自由与人权的“典范”国家,掌握着世界话语权,俨然站在了道德制高点。
而广大的被殖民国家,除了极少数能够力争上游,攀登上发达国家之林,绝大多数都还是停留在发展中国家的行列,或是被称之为第三世界国家。
别的不说,单单是美西方所推行的碳排放议题。如果没有对一些第三世界国家提供足够的碳排放援助,那就是另一次的经济与科技的殖民,这方面的议题我们以后再谈。
有关这些国家在经济上的难题,我们今天也暂且不谈,但是当我们回顾历史,有一项是必须要做,也是应该要做的,那就是尊重各国的历史文物,尊重各国的历史文化。
有了这一层的尊重,才谈得上尊重各国的发展,也才谈得上各国平等发展,否则上一次是经济殖民,帝国殖民,文物的掠夺,资源的掠夺与文化上的摧残,这次变成了科技殖民、金融殖民,那么下一次又会有新的殖民方式。
过去,当殖民帝国强大起来,四处侵略,四处掠夺的时候,一些具有古老文明历史的国家更是重灾区,比如说埃及、印度与中国等,其历史文物被大量的搜刮,除了这些国家之外,一些中南美洲的古文明,还有东非与北非文明,以及中东地区的文物也都遭受到浩劫。
这些国家或者文明的历史文物,大量散落在这些强大殖民帝国的博物馆或是机构中,并且这些过去的殖民帝国,还不知汗颜的向外界展示其他国家的文明文物。
 
这些博物馆或者机构所珍藏的外国历史文物、珍宝,难道就永远躺在这些博物馆的展示柜、储藏室里头吗?永久成为殖民帝国的战利品?其中一些文物需不需要归还当事国呢?
这些都是悬而未决的问题。
我们认为,没有解决这些历史文物的归属问题,过去这些殖民帝国所犯下的暴行就没有得到解决,这些国家仍然背负着掠夺的罪名,并且各国之间也难有真正的尊重,仍然是大国欺负小国的局面。
2021年,美国财政部长耶伦,向世界各国倡议全球最低企业税率。他说:这是需要解决的世界性问题。相比于企业最低税率,世界历史文物问题更应该要解决。
 
只可惜,全球最低企业税率由大国撑腰,然而历史文物问题却只是遗留给小国,遗留给弱国,这使得各国流落在海外的历史文物与珍宝只得躺在强国的博物馆中。
当然,我们也理解,要由过去的殖民帝国来推动,那是缘木求鱼,难如登天,那等于是让他们承认暴行。
因此,我们今天要探讨的重点就先集中在中华文物上,由中华文物做起,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有大量的中华文物停留在台湾,面临着可能被转移、被掠夺的第二次浩劫。
我们认为,中华文物法可以分为海内与海外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制定一部适用于全中国的中华文物法。当然,我们知道中国大陆已经有了《文物保护法》,那么就可以征修一些条文,把港澳台纳入进来。
这个增修条文主要的着眼点,是在台北故宫博物院里的中华文物,虽然说针对台北故宫博物院里的中华文物,但是到了今天已经很难保证,这些文物都是完整的保留在台北故宫。
是不是已经有部分的文物被转移出去呢?这些都无从查证。
第二个阶段,凡是海外的中华文物,不管是私人拥有,在拍卖会上,或是商业买卖、私人交易的,都需要证明其来源。
这方面是为了要防止有人倒卖文物,甚至于是利用这些文物做政治交易,尤其是在政治交易方面,那会涉及到大量的文物。
美国CNN在7月29日的报道,台北故宫进行9万件的文物转移演习,就是预示了这种可能性。这种演习完全没有必要,尤其是这种转移演习,没有办法进行任何的稽查,这些文物只要动一次,就有可能会遭受到损毁或是流失的可能。
中华文物法的重点可以分为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不管是对内还是对外,给出一个合法的追溯时间点。
刚刚说了,对内方面包括了港澳台,如果将来察觉有盗卖文物与转移文物的情形,依法终身追究,就算是逃到境外也要追究。
对外方面,任何国外的机构、政府和个人,未经许可,都不得接受不合法或是未经准许的文物,否则予以追究制裁。
再重申一次,第一阶段立法的核心重点,就是给予一个合法的追溯时间点,而且是对内与对外都有效,这是防范文物遭受到盗卖、转移与流失。
另外,可以设立检举或是举报制度,举报制度可以让一些有心维护中华文物者共同参与。
第二阶段的核心重点,在于依法追溯之前所流失的文物。在这个阶段的前提是中国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国力,比如说再也不用担心美国的打压,或是担心美国联合盟国共同对付中国的情形,在这种情形之下,中国可以推进第二阶段的实施。
第二阶段可以分为两方面:
1. 凡是世界各地出现中华文物的买卖或是拍卖,不论是在哪个国家,在哪个地方,都要出示合法来源,如果不能够出示合法来源,将被视为非法。
2. 全球博物馆或是文物珍藏机构,凡有关中华文物的,也需要证明其合法来源,如果没有合法来源的,必须送回中国,如果有合法来源的,中国可以与之商量,考虑给予一定的价格,获得同意后取回该文物。
有人可能会说,这个做法太天真了。
我们来参考一下美国曾经有过的做法,2009年奥巴马担任美国总统,在他任内实施了所谓的“肥咖条款”(FATCA)。这个法案的目的要向那些在海外的美国企业和个人征税,于是就定下了这个法案。
美国通令全球的银行,必须要将美国人民的个人账户,账户里头达到5万美元以上的, 必须要向美国申报。如果是企业账户,账户余额达到25万美元的,也要向美国申报,否则罚款,如果不执行美国的规定,这些银行在美国的收益会被征收30%的税。
刚刚说的美国人民是哪些人呢?美国人民涵盖了美国公民以及绿卡持有人,连绿卡持有人都不放过.
美国的肥咖条款认定的是钱,美国公民以及持有美国绿卡者。
中华文物法认定的是文物,中华文物,因为这些文物归属于中国。
另外,之前提到的2021年美国向全球推动企业最低税率,中国也可以联合其他国家,比如说埃及、印度、墨西哥等,这些之前被殖民的国家都有着相同的惨痛经验,或是被倒卖文物,或是大量的历史文物被掠夺。
中国可以联合这些国家共同推动此等做法,也是站在人类文明与道德的制高点。
我们做一个结论,今天所提出来的中华文物法有几个重点方向:
第一,分两个阶段实施,至少可以实施第一个阶段。
 
第二,我们是希望抛砖引玉,引起各方的重视。
 
第三,防患于未然。为可能发生的文物倒卖或是转移给予一个合法的追溯时间点。
 
第四,奠定复兴中华文化的基础。
中华民族300年来的文物流失也该有一个定案,这些文物也该有一个归属了。
今天这篇文章是从中华民族的角度,是基于中华儿女的情怀来写这篇文章,我希望我们的微信公众号不仅仅是做时事分析、时事评论,或是说对国际局势做一些预测或是趋势的判断,我们也想要对社会的价值与文化上尽一份心力。
中华文物是历史文物,也是民族的文化,不仅仅是历史,也是民族的精神与文化,我们大家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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