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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犯法與古惑仔同罪
屈穎妍
港人講地
2022年11月25日

昨天是香港中文大學的畢業禮,一班學生穿著用黑色垃圾袋自製的畢業袍,貼滿一身抗議標語來贈慶,還向途人派發寫有訴求的自製畢業證書。

 

由於抗議行為擾亂了學校秩序,大學保安員立即出動,要求他們停止示威行動。

 

雙方爭論不果,有人多次挑釁保安,引來更多學生圍觀,圍觀者起哄指罵保安員說:「淨係識得搞學生,X你老母……」

 

多番勸喻無效,示威者及圍觀者繼續以粗言穢語叫囂,由於眾人行為有可能構成公共秩序風險,故校方決定報警求助。警察到場了解情況,記錄各人身份證後離開,無人被捕。

 

我想起,類似場景,幾天前在深水埗出現過。

 

同樣是擾亂秩序、同樣是粗口爛舌地「兇」執法者,深水埗的古惑仔卻立即被扣上手鐐押上警車拘捕,但高等學府內的爛仔卻無人敢動他們一根毫毛。

 

法治是: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所以,大學生犯法也該與古惑仔同罪。

 

同樣的行為、同樣的粗言、同樣阻礙執法、同樣擾亂秩序,為什麼深水埗車房古惑仔辱罵交通督導員,與中大學生辱罵保安員的下場會不一樣?

 

從來,嚴刑重典是最奏效的阻嚇,大學生不是大晒,沒有免死金牌,更何況他們的行徑根本與黑社會無異。

 

香港《公安條例》第17B條列明:「任何人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行為,或使用恐嚇性、辱罵性或侮辱性的言詞……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12個月」。

 

這條法例適用於深水埗古惑仔,也適用於大學爛仔。是的,他們都是爛仔,不配稱作讀書人。

 

回想百多年前,北京三大高校三千多學生示威遊行舉著的牌是寫著:「誓死力爭,還我青島」、「拒絕在巴黎和約上簽字」、「廢除二十一條」、「抵制日貨」、「外爭主權,內除國賊」……

 

看看今天我們中大學生舉的又是什麼牌:「Canteen好L貴」、「未畢業就乞食」、「合資格社畜」、「CUEX沙紙交易所」……一班社會供養的知識分子,連示個威都如此低層次低水平,實在讓人汗顏。

 

教不嚴,師之惰。看中大校長段崇智給畢業學生送上什麼祝福,就明白為什麼中大總是教出「黑」學生。

 

段崇智講話時引用名作家海倫.凱勒的話說:「I would rather walk with a friend in the dark than walk alone in the light.(我寧願與朋友一起在黑暗中同行,也不願獨自行走於光明道上)」。

 

香港好黑暗嗎?段校長竟然鼓勵學生在黑暗中同行?居心何在?暗喻什麼?

 

由2019年中大兵工廠裡的黑暴學生,到今天校園裡的黑社會行徑學生,段校長你還嫌中大人不夠黑?什麼樣的帶領者,就會教出什麼樣的下一代,要中大走出光明,先除掉撐黑暴的校長,才有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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