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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款丟失誰負責?
屈穎妍
港人講地專欄
2021年11月25日
(原文發表於2021年8月13日)
 
總覺得,「政務官」這三個字,說得多,麻醉了大眾,更麻醉了當事人,以為他們只是高高在上的官,而忘記了服務市民和看守社會的身份。
 
我喜歡公務員的另一個用詞:公僕,清楚明白,你們的工作就是為人民服務,就是社會的僕人。一切資源,不該亂用;一切責任,要勇敢扛上。
 
反修例運動之後,政府為了修補社會撕裂,重建形象,去年聘請國際公關公司Consulum FZ LLC(Consulum),並與之簽下一年合約,主理一個「香港重新出發」宣傳計劃。
 
轉眼間,一年過去,香港有沒有重新出發?社會有沒有減少撕裂?政府形象有沒有大大改善?見仁見智,我只知道,在市民不知不覺的情況下,這國際公關公司的工作已經完結,而我們庫房也繳付了總金額為五百七十萬美元,即接近四千五百萬港元的公關費。
 
據政府說法,因策略調整,令公關公司未能達至理想效果,已少付費用,原本合約是要付四千九百萬的。
 
無論是四千五百萬還是四千九百萬,作為小市民,我只想知道,到底這公關公司做了些甚麼?這一年,我們沒察覺有哪一個政府廣告或宣傳是值四千多萬,錢,就這樣瞬間耗掉了,納稅的蟻民無權過問,更無權得知,為甚麼「香港重新出發」要靠外國公司?這四千多萬又「重新出發」了甚麼?
 
錢不是自己,會花得特別豪爽,政府官員的心態大抵也如此。
 
然而,我希望他們別忘了「公僕」這身份,僕人的責任,是為主人家看守社會、看守財富,家中巨款平白丟失,主人是要問責的。請清楚告訴香港市民,那四千五百萬,到底用在哪裏?誰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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