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恬淡以處世
為什麼?
曹其真
前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主席及
全國政協常委
2016年10月27日

(原文發表於2011111)

 

日前有一個晚上和兩位以前的同事共晉晚餐,席間有談有笑,甚是輕鬆愉快。他們兩位都一掃以前在我手下做事時的拘謹嚴肅,在談笑中其中一位甚至打趣地說,另外那一位以前對我很是敬畏的舊同事,現在和我的關係簡直已經親密無間得好像親戚一樣了。在席間我們一起回憶了我們共同經歷的一些令我們開懷大笑的開心事、也談及了我們一起度過的一些煩惱和困難時刻。他們更是輕鬆地和毫無顧忌地說出了以前在我手下工作時,常常因為工作中的出錯而挨“罵”的狼狽處境。對於這些我都無言辯解,並為他們曾經挨過我的“罵”而感到有些不好意思,所以也只能以笑作答。其實我一直知道在我手下工作太不容易,因為我心急脾氣大,做每一件事好像打仗一樣。對自己和同事們都要求不但要講效率,還要追求有完美的效果。而且我也不容許和我一起工作的同事不守紀律或對工作抱得過且過的態度。不過我那兩位老同事看到我有些尷尬的神態,還是在言語中給我留了面子。他們笑著說當他在“挨”的那一刻心裡自然地會產生一些不快,但等工作做好後,我又會對他們很好。我永遠對事不對人。事情過去後從來不翻舊賬、不記仇更不會讓他們“穿小鞋”。他們還說在很多時責備過他們後,我會想盡辦法安撫他們。我會抱著內疚的心情主動去他們工作的辦公室看望他們,甚至請他們吃飯並向他們解釋他們挨罵的理由,很多時還會向他們道歉。因此我和他們之間就好像什麼時都沒有發生過一樣,一切都很快就“事過境遷”了。其實在我心目中,我一向將所有為我工作的人,當作自己的兄弟姐妹、或子女一樣對待,我雖然對他們在做錯事時,會責備他們,但我的心中對他們都是存在一份“關愛”。也真因為有這份“關愛”,所以儘管他們的工作出錯,但是我“罵”完他們後,我的內心還是會感到內疚和不安,並想盡快地補救。慶幸的是在我手下工作過的絕大部分同事都沒有因挨過罵而對我存有懷恨之心。他們反而會對工作上的失誤作一些自我檢討,並希望在工作中努力做到不犯錯誤,不再惹我生氣。也因此我和他們都相處得比較好。現在我們雖然已不在一起工作,見面也已不多,但相見時都還感到特別地親切,並且都成為了好朋友。

 

由於我們已很久沒有見面,所以我們的話題也特別多。在不知不覺中我們的話題拉扯到了行政長官打造“陽光政府”理念上去了。行政長官崔世安的第一份施政報告中說:“從協調發展,和諧共進的理念出發,特區政府將在公民參與和專家論證相結合的基礎上,大力倡導和推行科學決策;強化廉政建設,加強資訊溝通,推廣政務公開,打造新時代的陽光政府。”澳門的市民對打造“陽光政府”,不但十分認同,並且在第三屆政府一年多的施政中,澳門市民也特別關注政府在打造“陽光政府”的進程中的施政和實際落實行動。在過去這一年中我經常聽到坊間或報章上對這方面的評論。令我感到遺憾的是絕大部分評論都認為政府的口號很響亮,但實際落實力度不足,效果也不理想。市民的意見大致都認為政府的很多政策出臺前都沒有足夠的咨詢,因而也沒有堅實的民意基礎。輿論也對政府機構不斷膨脹,人員不斷增加,政府部門機構功能重疊、咨詢機構越設越多,而咨詢的效果卻不明顯等表示有意見。另外很多市民認為,第三屆政府設立政府發言人制度本來是好事,也是配合“陽光政府”施政理念落實的重要舉措。但政府發言人必須掌握豐富的常識,並有十分敏捷的思維。他們除了形象需要非常正面外,更應對通過他們代表政府發表的消息有充分的理解,特別是對政府制定政策的目的和理據有充分的認識。他們對傳媒記者們的提問也應能充分快捷地作出回應,絕對不能含糊其辭,模稜兩可,否則非但起不到原來設立制度的目的,並且還會對政府推行政策造成負面影響,也令市民對政府政策出現錯誤的瞭解。我個人對政府發言人的現場表現雖然不是太瞭解,但是無論從傳媒朋友處或在電視機旁邊看新聞的市民口中都能聽到一些負面的批評。當然我認為雖然我們做任何一件新的事情時,總會要有一段熟悉和實踐的時間,但是無論如何,我認為我們的發言人在很多方面還是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我們的談話內容也涉及了最近我們兩位廉政公署副專員稍稍地回檢察院工作一事。其實在我和這兩位舊部下共晉晚餐的前一天早餐後,在報章上看到這條消息,也在那天下午收到幾個電話問我是否知道這件事。我覺得特別奇怪的是關翠杏議員身為廉政公署紀律委員會(這個委員會名稱可能有誤)成員,卻對此事茫然不知,等電視臺問她時才知道這件事確實發生了。這些都令我這個和廉政公署素無瓜葛的人更加覺得奇怪。政府設立這樣的委員會究竟是幹什麼的?只是因為“為設而設”,而設立了也“形同虛設”?再說兩位廉署副專員雖非主要官員,但也屬特區高級官員,為什麼他們離職前政府沒有公布消息,離職後也不向公眾說出事實,要等記者奔走在檢察院和廉政公署之間,發現兩位副專員其實早已於去年1220日回檢察院上班的事實後,經追問才由政府處獲知真相。我和陳錫豪、杜慧芳兩位前廉政公署副專員都不太熟悉,平時也沒有私下的往來。我和陳錫豪副專員在過去11年中幾乎連見面的機會都沒有;和杜慧芳副專員的接觸也僅限於我在卸任立法會主席那一年,在立法會制定19/2009號“預防和遏止私營部門賄賂”之時,不過我們的接觸儘管十分有限,但杜慧芳副專員的謙虛、好學的專業精神,和她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不但令我對她產生好感和敬意,也同時獲得立法會議員和顧問團的一致好評。不過無論我個人對他們的看法和印象如何,他們任職廉政公署的11年期間我們也甚少聽到有關他們倆人負面消息的報導。張裕先生在卸任廉政專員職位時並特別對他們兩位作出嘉獎,所以這次他們突然地同時離開廉政公署的消息是必然引起社會上的質疑。當然我認為政府有權作人事上的調動。人員因各種原因辭職離任也屬正常,根本不足為奇。不過這一次政府處理得如此神秘,要在傳媒一再追問下、在沒有接替人選任由職位懸空多時的情況下,以他們兩位“以私人理由”辭去職務為理由,作為政府向市民的交待就難免引人們質疑並問“為什麼?”這也同時引起人們質疑我們的“陽光政府”的陽光究竟有多麼強烈。

 

我相信政府打造“陽光政府”的決心,我也不懷疑行政長官和一眾官員一心想為澳門市民服務的心意,和他們為此付出的努力。但是我很多時對政府的一些舉措,感到不解和迷惑。也因此常常會問“為什麼?”。當然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我是無法找到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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