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力與洞察力
昨晚看電視劇福爾摩斯新傳,提及人與人之間相處時,假若一方從自己的觀察力意識到對方可能說謊,從而去以適當的途徑找出事實,而結果又與自己所懷疑的事實相符,當事人會非常地高興,甚至會因此刻意提升自己的觀察力,習慣當對某人某事有懷疑的時候,去徹底查出真相,從而肯定自己所懷疑的是否真確,再向當事人質詢,當事人的解釋有時是可以體諒的、有時不,但當對方一旦知道你擁有比別人強的觀察力,結果那朋友往往會跟你疏遠,即使不是立即,關係亦會慢慢疏離,因為人性是不喜歡被懷疑,不喜歡所說的謊話被揭穿;但一個人一旦發現自己擁有比人強的觀察力,洞察力,那個人往往會情不自禁地往下鑽,因為無論真實結果是否與自己所懷疑的吻合,當中的滿足感已足以令人沉迷。
觀察力與洞察力對地產營業員非常重要,譬如一位賣樓的客人沒有向營業員披露手上物業是凶宅,而營業員有所懷疑,於是做查冊知道了,便沒有必要當著客人面前指正對方說謊,因為這樣做只會失去那個客人,營業員有責任讓買家知道這個事實,但沒必要讓賣家難為情,除非賣家主動提出,否則應避重就輕。
同一道理放諸於兩性關係,正如劇集所提及的:一男一女相遇後尚算情投意合,在尚未發展至下一個階段前,女方問男方是否曾結婚?男方說從來沒有,但女方直覺懷疑他說謊,於是經福爾摩斯查察後,得知男方原來已婚,女方證明自己的直覺正確,有開心亦有不開心,當她勇敢地問男的為甚麼要說謊,男方解釋那是因為他幫忙一個女子合法居留假結婚的,有名無實,還顯現那男子非常有愛心,以為可以交往下去,還相約下一次朋友聚會,卻卒之沒有再出現,明顯地男的覺得女的太精明,不願再發展下去,但那算是錯嗎?
不過,如何適當地運用這種能力,才是最為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