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昔謀殺案逾期上訴的結果

 標少

2013125

 

十月寫了奶昔謀殺案逾期上訴 appeal out of time,今天上訴庭頒布了判辭。被告逾期上訴的理由是當初身心疲憊,沒有能力再面對法庭程序,打算利用囚犯交換計劃要求調往美國服刑。被告後來改變主意,不肯定是否提出返美服刑,而當初決定不上訴並非理性決定,在控方不反對下,上訴庭把這次逾時申請,視為上訴正審來全面考慮,最後駁回上訴。

上訴第一理由是原審法官應該應辯方要求永久終止聆訊,因為鋪天蓋地的公眾和傳媒對本案的討論,對被告造成的偏見及不公,不會隨著時間和法官對陪審團的引導而消失。況且,被告經歷了第一次審訊及漫長的上訴,重審時她肯承認誤殺,控方又不接納,對被告是一種逼害。當然上訴理據一大堆,我再講會悶死人,想看判辭,可從這連結找,或者重看我對本案的幾篇評論,看這一篇(奶昔謀殺案逾期上訴 appeal out of time),就可找到其他幾篇。

重審本案的法官Andrew Macrae已晉上訴庭,他拒絕永久終止聆訊的判辭寫得滴水不漏,本案再上訴至終審法院的可能性甚低,上訴許可(leave to appeal)這關應該過不到。Andrew Macrae也是判陳振聰12年監的人,陳振聰如果上訴,第一項理據也會是傳媒負面報導使審訊不公。看到本案駁回上訴的理據,對陳振聰來講,他的心也冷了半截。Macrae審案能力高,文筆極好,同樣一件案,遇到明察秋毫的法官,被告當然倒霉。能否彰顯公義,人的因素比其他一切都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