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面面觀

卓凌地產分析有限公司行政總裁

2004年12月10日

 

 

近期有關西九龍文化大型項目之討論及報導不少,主要圍繞著這麼重要之地皮應否就此定案,或是否以房地產主導及協助文化事業發展,及或不同方案之設計和好壞等。至於是否房地產項目則見仁見智,雖房地產成份確又不少,然而,利用房地產資助一些未必賺錢(化算)之社會文化事項本身並無太大不妥之地方,許多外國城市也要求房地產開發商買優質地段時同時負責興建公共住房,這政策是否合適是另話。或許要問的是,以西九龍這地皮之貴重(無論以填海成本或地皮價格計),現方案即變相將這數全用來資助文化發展(假設文化部份反映這數),是否合乎社會效益。

 

筆者並不打算研究或分析這項目及各方案,除部份資料如收益成本等像欠缺外,項目涉及之文化藝術層面亦非筆者專長,只是想粗略探討「文化」之不同角度及層次:

 

(甲)    文化可指某地之待人接物普遍態度=筆者之朋友許多時會用「無文化」來形容一些沒有禮貌或不懂禮儀之人士,如不懂說「多謝」的,或如廁後不洗手的,又或橫衝直撞碰倒別人時也不說「對不起」的。這層面或許亦和「公德心」及教育包括家庭的有關連,多少反映某地人士普遍是否顧及別人之感受及基本利益。

 

(乙)    文化有時指某地之一些獨有現象或東西=這些現象或東西種類可以很廣,由食物、地方語言及用詞,以致歷史及文物等皆可反映出來,從而繼續增加和維持該項文化。這層面之現象及東西可以是國際知名,或是十分「地道」,只有當地人知道。舉例如中國之萬里長城,埃及之金字塔,法國之巴黎鐵塔,以致本地之奶茶、菠蘿包,甚至日常用語等。

 

(丙)    文化亦有人認為是藝術層面之東西=包括音樂、戲劇、書畫、文學作品、電影等,而這些亦普遍被分為大眾品味及高層品味,更有人雅俗共賞,粗造及細緻並存。能夠吸引一些國際有名之藝術人士或團體來香港表演是件好事,起碼方便了其在本港之知音人,甚至令本地之藝術人開眼界。然而,不能只靠外來知名演藝單位來製造文化事業,除「魚翅多吃了也覺無味」外,部份是環境氣氛(context)之問題,有些藝術事項總在原創地欣賞為佳。舉例說,在歐洲博物館觀賞歐洲名畫和在本地商廈觀賞感覺總有些不同,不是好壞之分,而是背後歷史及環境氣氛襯托之考慮。

 

(丁)    文化亦可代表社會整體進步包括科技應用程度=這裡不是說科學發達之地方一定有文化,只是這環節之發達及普遍化程度,或多或少反映該地之生活進步以及其富裕程度,而富裕之地方更有機會及資源支持各類文化活動,若連基本之吃也不夠,何來藝術之普及。舉例說,四大文明古國興盛期不但文化已有相當高程度,其科技(以當時計)包括城市水運渠道設施等亦已有相當成就,似乎兩者有著一些關連。

 

總括而言,文化這東西有著眼見的如戲劇、電影等,也有隱藏一面,如一些處世做人價值觀傾向,互相輝影,亦即有些需要「磚頭」(文化藝術設施)方可成事,另一些則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