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防線是自己

鍾維傑

卓凌地產分析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當閱讀一些住宅市段報導時,尤以那些和較興旺市況有關的,都會發覺有人士認為價格過高,不合情合理,甚至要求有關當局注視及採取打壓行動,務求將價格降至「應有」水平。這等人士可以是學者、專家、準買家等,而打壓方法可包括調控供應、借貸等。

 

對不少人來說,置業不但是人生重要投資事項,更是夢想之一,未置業者希望樓價相宜,不難理解。然而,準置業者若覺價格偏高,最佳及可做方法(選擇)就是(暫時)不買,而非要求各式各樣的調較措施。當然以上是假設運行著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體系,但不少經濟體系因各種因由而未能採用較完全之市場經濟模式。

 

無論如何,這個「不買」建議之論據如下:

 

(甲)置業雖好,但非必要=筆者相信對大部份人來說,置業長遠是好事,但非重要到不做不可,部份人因某些原因更可能不合適。舉例說,做業主有一定權利,但亦有一定義務(保持物業結構安全等),不願承擔責任者不宜做業主。此外,不知何時結婚也和置業拉上關係,或許是「成家立室」概念作祟吧,但租便不行嗎?

 

(乙)勉強未必有幸福=倘若置業須大量「節衣縮食」或家庭開支「緊緊夠,一是買套平宜些之住房,或索性(暫時)不置業。置業為帶來滿足感(快樂),若因財務短缺而變得辛苦,甚至產生家庭不和,那就不置也吧。

 

(丙)價格升完再升=首先,價格不可能無止境上升,就算供應短缺也不能,因價位水平受經濟表現,賺錢能力,家庭收入等影響較多。當然,價格在某時段內可顯得升完又升,越來越偏離「合理」水位,但這多數會有「回順」一天。除研究有關數據外,置業者之「定力」很重要,尤以周圍所有人皆醉於購買住房時,保持獨立意見不容易。

 

(丁)自作自受原則=相信準置業者未置業前或許欲調控價格,但置業後多望價升及少干預,有所升值屬自己私人擁有,不會與公眾分享。若如此,價格干預只會「益了」未置業人士以較低於市價置業,但這「差價」是變相(公眾間直接)補貼置業者,純從經濟角度看有問題,別些非經濟效益多少屬另話。政府有責任照料弱勢貧窮社群,但沒有責任使人成為業主。再者,沒有置業者亦不必自覺不如別人,對經濟社會貢獻也不一定少於置業者,甚至和「歸屬感」關係都不大。

 

總括而言,若真的認為樓價過高,與一般家庭收入不相稱,準(未)置業者可不急需入市,因價位始終會調下來,需要的是耐性和定力。若不,怎干預價位亦平宜不到那裡去,正如本地部份資助置業居所一樣,其價位總比好些經濟體系的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