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四個物業之未來「主人翁」

 

 

鍾維傑
卓凌地產分析有限公司行政總裁

2007年4月19日

 

假日與朋友閒談,有人說起國內之一子(或女)政策製造了不少「金菠蘿」,不但獨得父母寵愛,爺爺嫲嫲公公婆婆亦多視其如珠如寶。這亦不無道理,筆者於內地公幹時也有看到這些王子及公主如何被家庭溺愛,部份尤是男孩更是寵壞的,慣以呼喝聲調指使父母為其服務。

 

然而,這裡並非研究教育或家教之問題,而是這一孩政策可導致一批年輕「多個物業」業主出現,詳情大致如下:

 

(一)二十多年前推出這政策時,首批年輕父母現多已過了五十歲=這一輩之人士多有兄弟姊妹,因此未必有著太多承繼而來之祖業(尤以那些較艱苦日子),包括房地產,若有多會是自己賺回來的。當然,每個人之際遇會不同,但這裡我們假設一對夫婦,共同擁有著自家之居所。此外,這對夫婦亦有一孩子(男或女),且他們亦打算將居所留給孩子繼承,無論是自用或出租。

 

(二)首批一子政策出生之人士亦已成長,大多現步入社會工作或上大學=當然,這輩人亦是每個際遇都可有差異,部份未必有著做業主之父母,又或憑自己能力也可購房,但這裡我們假設一個剛畢業入社會工作之年輕人,自己暫時買不了樓,但可同父母居住,且該居所日後會由其承受。倘若這位年輕人日後嫁娶,又假設配偶和他(她)狀況相同(即她或他亦有做業主之父母),一下子他們倆便擁有(或日後可承受)兩個住宅物業,簡單安排便是自己住一個,租出另一個。當然,上述安排亦可意味自住之一個會有其中一對父母同住(多會是男方之父母),而另一個物業亦由另一對父母(多會是女方的)居住,未必可以即時出租或賣掉。無論如何,這對「新人」確有擁有兩個物業之預期。

 

(三)向前望二十餘年,這對「新人」亦已步入中年=且亦有自己之一子或女,又假設他們只會將家財包括物業留給這孩子,再假設多年來物業數目不增亦不減,這孩子日後便已有兩個物業在手。父母健在,孩子成長後可自住一個,父母住另一個,節儉的可共住一個而租出另一個。到父母百年歸老時,這孩子便獨得兩個物業。假設他或她成長後嫁娶,又倘若其另一半狀況相同,這對「未來新人」便並擁有四個物業。

講了這麼多,就是想帶出二十年左右後國內會有一批甚富裕之年青人,雖未必「打跂腳不用愁」,但已不須為「第一套房子」賣力,畢業時之事業取向可有多些選擇。當然,這裡假設他們屬「生性」一族,否則多多財產也可泡湯,且毫無壓力之長成未必對年輕人有益。

總括而言,現時不少年輕人因有父母甚至祖父母們之幫助,包括金錢上之資助,一畢業已有車有樓,這情況於未來或許更普及。當然,大部份個案可集中於一些上軌道之城鎮。

...完...

 

作者/聯絡:鍾維傑,香港大學建造理學士,香港大學建造學士,美國麻省理工學院房地產碩士,英國皇家測量師學會會員,香港測量師學會會員,美國工程造價師學會會員,加拿大測量師學會會員,香港設施管理學會會員,英國皇家特許測量師,英國皇家特許項目管理測量師,香港註冊測量師,香港註冊房地產中介人,資深專業設施管理人員,加拿大註冊測量師,美國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協會會員,電郵stephenchung@real-estate-tech.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