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家需小心稅局之超級電腦

 

 

 

 

梁理中
中原財務董事總經理
2010年4月13日

 

稅務局局長朱鑫源高調公佈當局設有強大功能之超級電腦系統,有助抽查炒樓人士,追收相關收益之“利得稅”(15%至16.5%),正好配合財爺在預算案中之提示:炒樓人士有機會被追收所賺之利得稅。

政府透過捉炒家去贏民意

近期特區政府連串動作,當中有針對發展商、有提點銀行、有對準炒家等,目的都是為了穩定樓市,避免因樓價急升而導致出現資產泡沫,而當中只有“向炒家開刀”之行徑,爭議較少,應容易為社會大眾受落,事關市民一般不會“同情”那些短期內因樓價急升而賺到錢之炒家,故稅務局局長公開其超級電腦功能,透過狙擊炒家而增加公帑收入,實有助提升特區政府在市民心中之形象,多少亦算贏了場公關戰。

可是,從經濟學角度看,向炒家追收利得稅,其實只是增加炒樓之“交易成本”,根本無法杜絕炒風,而最終真正受影響者,多數是接棒之用家。

翻看稅局過去4個年度(2005-2009)之紀錄,電腦選出懷疑炒樓個案共有58,100宗,當中約有35%人士落網,需被追收稅款。由於市民受落,相信稅局日後定會加派人手,繼續強化追收稅款之功能,既可增加庫房收益,又可嚇嚇炒家,可收一舉兩得之效。

稅局舉動影響市場運作

究竟以什麼準則判斷炒樓?稅務局局長則提及“根據買賣樓宇的頻率,例如一年內買賣幾多單,或者兩年買賣幾多單,還有物業持有期的長短,愈短的愈易抽出來”,並強調會考慮買賣物業之背景、動機、財務安排、法庭稅務案例等作評定基準。

筆者認為稅局之動作,多少會影響發展商於一手樓之銷售策略,最近見某雜誌封面之「XX新樓盤首期15% 睇一年」之標題,可能會嚇怕部份該盤之買家,擔心日後成為稅局之調查目標。此外,二手樓之“摸貨”買家,亦大有機會被稅局立案調查。

為免成為稅局之“鎖定目標”,相信日後市場上會多了普通買家,不在一年內將所購物業放售;至於專業投資者(或炒家),則會傾向選用“空殼公司”購入物業,但是否一定過到稅局之“關卡”,則要看他們如何與稅局“拗數”,又或法庭之相關判例吧!

作者電郵 : info@centafinan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