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成立「房地產中央資料庫」對政府有利

 

 

 

 

梁理中
中原財務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2009年7月10日

 

近日有多個地產代理商會,聯手向政府提出,希望從速落實成立「房地產中央資料庫」,以配合地產代理應相關條例之要求,容易為準買家查核擬購入物業之相關資料。

其實,早於12年前,政府透過引入地產代理條例監管地產代理工作,當中有要求地產代理為買家(及租客)找合適物業時,必須辦妥查證,包括業權、按揭、面積、樓齡、樓宇用途、地契年期及業主聲明等行內稱「開門七件事」,雖然明知會增加業務運作成本,當時地產代理業界亦表示願意配合,但同時提出希望政府日後會推出「房地產中央資料庫」,以茲配合。

政府應遵守承諾

據悉,政府在通過相關條例時,亦曾向立法會議員承諾,日後會推出一個匯聚多個部門物業資料之中央資料庫。

不知是否太善忘、抑或「打完齋唔要和尚」之緣故,政府在地產代理監管條例推出多年,至今仍未落實成立中央資料庫,而相關時間表亦欠奉,地產代理目前祗有向不同政府部門查冊,才能取得「開門七件事」的相關資料,對業界及公眾既不方便,且成本又高,最終亦要轉嫁至消費者負擔。

在仍未有「房地產中央資料庫」之情況下,置業者或租客遇上辦事不力之地產代理時,隨時因查證不清相關物業之真確資料,而成為最終受害者,社會成本亦自然會增大。

順應民意有助施政

置業是眾多港人重大投資及/或改善生活之決定,當中涉及龐大使費如首期、釐印及裝修等。在現今經濟不景之情況下,儲夠相關費用買樓並非易事,故不少較“穩陣”之準業主,在決定買樓前,想親身查證擬購入物業之相關資料,實可理解,而「房地產中央資料庫」之設立,確可滿足他們之需要

既然業界已聯手行動,重提推出「房地產中央資料庫」之素求,而政府各部門亦分別儲有相關資科,祇要肯花少許資源,利用網絡程式將其結合,根本無需額外特別高之開發成本使費,亦可辦到設立「房地產中央資料庫」。

有關之政策局何不來一次順應民意,為下情上達施政做個好示範,省省特區政府招牌!

作者電郵 : info@centafinan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