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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刑事案突撤控 袁國強否認有錯 【明報專訊】律政司日前在兩宗刑事案審訊中途撤銷控罪,律政司長袁國強昨否認律政司有任何錯失,針對的士司機涉打劫女乘客的案件,檢控決定的過程並無問題,控方是根據當時手上的證據檢控,認為有傳媒指律政司「砌生豬肉」的說法,對刑事檢控科絕對不公道。
(12/10/2013 明報) 我寫律政司砌生豬肉?一文,表明砌生豬肉的批評不公正,標少驟然變成律政司的發言人。我一向敢於表達自己的看法,不抬花轎,這一次同意袁國強的解釋,庭上證供峰廻路轉,非戰之罪,到了那時不撤銷控罪已別無他法,證人不肯定被告是案發時的司機,如果沒有其他證據補充這方面的缺失,再提證下去,也只有一個結果——no case to answer。其他證據譬如是警誡下承認控罪,閉路電視影到車牌,DNA或其他接觸證據(contact evidence),例如衣物纖維,一切都欠奉,就只靠事主在認人手續(identification parade)中認出被告,這方面稍有差池,整件案就崩潰。另一樣支持檢控的理據是被認出的被告是的士司機,而不是普通一個街頭搶劫的劫匪,巧合的機會較低。故此,當初的檢控決定,有何不妥?砌生豬肉的指責,完全是廢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