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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有位匿名留言引用香港電台的報導: 首先我從來都沒有講我叻過黃仁龍;其次,就算叻不過也不一定同意黃仁龍的講法;其三,黃仁龍看來是在講某些個人看法,如果這兩個兇徒由他去檢控或辯護,他大概只能依賴控方手上的證據去演繹,沒有直接證據任憑魔術加意志加意願加祈禱,也變不出直接證據來。相信是這兩個兇徒犯案,也要經過司法程序作定奪。沒有直接證據,任憑你推論,也不能推論出動機是涉及新聞工作。我是二打六,我也不相信任何資深大律師會否定我的看法。不用搞邊鼓,不講大道理,只實際講證據。食塞米匿名只需再食多18個月,如果這件案沒有進一步發展,沒有新證據,「沒有直接證據顯示襲擊與新聞工作有關」,恐怕是很多人失望並不願見到的結論。
我明早一早飛回悉尼,理應早睡,犯不著浪費時間回答這種膚淺不堪的留言,我相信我也食塞米才會這樣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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