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 0 | |||||||
我一向對澳洲的法律及政治不感興趣,所以比較少深入去看及評論。星期一那用公款召妓的前國會議員Craig Thomson 60多條定罪判刑,我省了氣也不去評論,違反誠信的行為,只判了12個月監,其中9個月還只是緩刑,即時監禁只有3個月,現時保釋等候上訴。這判刑與我預期的落差很大,所以寫也無謂。
講倒退是指另外兩件事,其一是回復封爵。這復古的舉措頗為可笑,老英國有其亙古未滅的傳統,是迂腐是雅興,始終會有人眷戀這種殖民地宗主的賜予,給你一個封邑的虛銜,除了空氣中的虛榮,還有甚麽?澳洲脫離殖民地獨立已久,已沒有君主子民關係,再頒就更沒有味道,何況是澳洲自己頒給自己,十分趣怪。自己從來都沒有君皇制度,怎頒?是否等如一間公司也頒個榮譽博士學位給別人,我想,要頒榮譽學位,起碼都要是一間野鷄大學才有資格嗎?總理頒了個Dame給剛卸任的名義上代表英女皇的澳洲總督Quentin Bryce,隨手又頒個Knighthood給接任的Peter Cosgrove。如果女皇頒個勲章給香港揮舞龍獅旗那一夥,可能更適合,起碼他們具實際行動去勤皇。總理算是甚麽,可以頒爵? 另一倒退是聯邦政府在國會提出修改種族歧視的法例,現階段正在國會激烈辯論,修例的原因是要平衡言論自由及個人的徧見自由,修例要把原本難以檢控的種族歧視罪行,進一步修改到無可能提出檢控的程度。如果是過往的檢控窒礙了言論自由,引致法庭的批評,我還可理解,在檢控近乎零的情況下無端白事提出修改,社會又不是進步到毫無種族歧視的和諧,這不是倒退,還是甚麽? |
Copyright © Easy Property Co.,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