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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C大姐在這標題的第一篇留言,勸我不要口爽,小心鋸樹的會站在我床邊。哎喲,我沒有撩事鬥非,只在行使權利。今早那老闆親自來執手尾,我昨日已投訢不妥當的地方,包括破壞了花草,碰凹了棚邊,弄破信箱。湊巧裝修那些大哥又到來,他們勸我別生氣,我告訴他們那叫做戲,對著這些老外,我有一些戲路,一開始就要揸上家牌。老闆說伙計指是郵差放信入去弄斷了信箱,我叫他不要跟我講廢話,我話我看不到,因為我去了剪髪,但從信箱旁邊的paint smear 及昨日看到碎樹貨車的車頭位置,明顯是離開時發動引擎,腳掣鬆得太快使車頭挨到信箱而弄破了,不要諉過於郵差,我昨日信箱裏只有一封信和一份廣告,不可能重到弄斷信箱,我認為唯一推論是他的伙計幹的。我告訴他我在法庭大的,這種案必贏。他惟有認命。替我磨樹頭就格外留神,一面做一面問,額外幫我再鋸點樹,又免費提出磨別的樹頭,又另外載一車mulch給我。我沒有難為他,又沒有佔他便宜,他還去買了一棵新的橙樹來補償鋸錯了的。我只在保障自己的權利,有何不妥?
我無需動真氣,我還未付款,我可以扣他的錢,他弄妥了我也全數付他。我當然有動氣的時候,但這件事我只需做一埸好戲。
早幾日在顏太一文竟然有人這樣留言:
匿名2014年5月25日 下午8:26
以Billsiu的性格正正是中風型性格啊, 憋死機會很大
閣下不會大怒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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