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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隨筆
令司法機構蒙羞之七
標少
2014年8月19日
Symon Wong第一次寫電郵給我,是5天前的事,他把從他的角度去看這件事的講法告訴我,並附上幾封不同的電郵,包括過往及為這次事件向管理層反映的書信,以及為這次遭受嚴厲批評而向親友所發的解釋信件,一併傳給我看。他再三強調,並非想透過我「以達自保聲譽之目的! 只是本人深感屈辱,欲尋一宣洩 的渠道而已! 」我看了這些話,心有慼憾,而並非受寵若驚。畢竟標少只是二打六一名 ,蹩腳法律評論寫了一大堆,竟然成為司法人員的宣洩渠道!司法人員沒有宣洩渠道嗎?首先,有不滿而得不到正常有效的反映渠道,才會借用本博來宣洩。這種情況,豈不可悲!可悲的不是屈辱本身,而是身為論爭的仲裁者,是非的判斷者,也自身難保,氣憤難平。小市民遇上這種情況,又可以怎樣?這並非Symon一個人的個别事件,他受到嚴厲批評,只是單一事件,純粹是他個人的事。事實上,下級法院法官,對某幾個經常批評他們,任意判令上訴得直的法官頗為不滿。我不想講名字,多看上訴判辭可見端倪。這種東西,不宜亂寫,否則就變成扣帽子。渠道,似乎是司法機構要努力建立的,有不少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與現在的班子沒有直接關係。我看過Symon過往寫給管理層的信,反映過下級不滿之處,不見得有甚麽做過來改善這情況。其中一個理由是,司法獨立,上級法院的法官未必會聽令於管理層的建議,也因為司法獨立,管理層也不敢過分干涉。

PH在第五篇留下的問題,我回覆之後嘗試在上訴案中找尋答案,要找一單相近的並不容易,所以看了幾宗就放棄了。「老同」申請押後拖延審訊乃常見事,有些是見到某些官會認罪,見到另外一些官會千方百計地逃避,怎樣處理這種事情並無定律,拿捏平衡點是司法藝術,要彰顯公義,又要不為這些人弄諸掌上,並無萬靈丹。縱使你夠robust強硬對付,也要上面的人支持你的做法,否則稍有差池,就嚐Symon的屈辱。故此,不少人變成尸位素餐,少做少錯,這是司法機構的悲哀。

上大人,請學習聆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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