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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隨筆
襲警(小說)
標少
2014年9月6日
(原文發表於2011年1月17日)
 
「開庭!」陳書記在裁判法院做了11年,以前叫裁判署,九七後很多慣用的語言名稱都改了,一時之間還未很習慣。以前開庭叫court,現在要記得改口。法官大人變成了法官閣下,怪不得現在的被告對法官愈來愈不尊重。大人好端端的變成了閣下,又客氣又平等,難怪那些被告,動輒就駁嘴,不是講人權法就是講基本法。上個月在勞資審裁處做替工,那裏的法官更慘,工人不斷在罵狗官啦,偏幫商家啦。氣焰囂張,手指尖幾乎觸及法官的鼻尖。第一次聽到這種叫罵,還以為自己聽錯,法官越來越難做。還是做刑事法庭好,被告不敢太放肆,至少怕坐監。被告裝扮成必恭必敬,大奸大惡的人都盡量收斂得純如羔羊,西裝筆挺,出恭入敬。

今天只審一件案,主控官是周禮晁,被告聘請私人律師張少權大律師,而並非用法庭的當值律師。陳書記覺得有點奇怪,只是一條襲警罪,竟然請張少權。以他的年資,這件可以判監的案件,他至少收七、八萬一堂,加上事務律師的收費,一堂十萬是等閒事。另一方面,這件小案為何要出動金牌主控周禮晁。一般的小案他都不會披甲上陣,如果辯方出QC、SC或者複雜的案,才會見到他。有時主控官在檢控案件遇到難處理的情況,周禮晁也會中途接手。事實上所有法官都喜歡見到他。他思路敏捷,法律知識豐富,腦袋裝着的案例如數家珍,盤問技巧簡直使人驚嘆。平凡的問題往住暗藏機鋒,不到最後幾條問題,完全摸不到他的理路,察覺中計時已難以自拔。很多律師見到他都叫被告認罪或者找個藉口,申請押後案件避了他。警察見到他,便信心大增,無論辯方怎樣盤問都不足為懼。晁哥-----警察對他的暱稱,就成為他們黑夜的明燈。就算輸了案件,警察對他都沒有怨言,他們認為輸在晁哥手上的案件,神仙也難救。今天,周禮晁穿了一套藍色西裝,最特出的是那條Mila Schon的領帶。這條綑了藍色的邊,中間金灰斑駁的領帶,是周禮晁的至愛。男人的西裝千篇一律,只有靠領帶來突顯自己。周禮晁認為衣着有品味的人,使人對你印象深刻,充滿信心。

「勞建平現在告你在1997年8月4日在康怡花園K座14樓P室襲擊警長1387號,他當時在執行職務,你認不認罪?」陳書記把控罪宣讀。

以前控罪是法庭翻譯宣讀的,97後大部份案件用中文審訊,連翻譯也省卻了,這工作就落在書記的身上。控罪是根據侵犯人身條例第36(b)條來檢控,最高刑罰可判監兩年,沒有提及罰款。沒有提也可以用罰款處理,裁判官可運用裁判官條例所賦予的一般權力,當法例沒有寫明罰款額的上限,便可以處最高罰款100,000元。有經驗的法庭書記時常要提醒法官,避免犯錯。這襲警罪屬刑事程序條例附表3裏其中一條例外罪行excepted offence。又根據第109B條說明不能緩刑。如果不小心着意,隨時犯錯。早幾年刑事檢控專員出身的高等法院法官Joe Duffy便把誤殺犯判了緩刑,誤殺也是附表3裏的例外罪行。陳書記的枱面貼滿了一張二張的筆記,來提醒自己。法官也記不了這麽多法例,有時也要主控官提示,但好的主控官又太少,沒有受過法律訓練的書記卻擔當這責任。

「不認罪,我沒有襲警,我才是受害者,警察用槍柄打穿我的頭,我有醫生報告。」勞建平喋喋不休地回答。

勞建平依從張大狀的指示,並沒有穿西裝結領帶,他只穿T恤西褲。張大狀認為勞建平只是的士司機,無需穿西裝,否則會不切合身份,怪模怪樣,過分造作。上庭的衣着,也有點學問,給法官留好印象,也是致勝的策畧之一。張大狀再三囑咐勞建平叫他不要多講,只需答不認罪。可是,他又嘮嘮叨叨,長篇大論。

「主控官、張大律師,你們估計這件案要審多久?」賴福生法官用慣常的口吻詢問,希望不是另一日的碧血長天。手頭三宗上訴案還沒有機會動筆,還有六天就到期交功課。上訴總是沒完沒了,排山倒海而來。怪不得越來越多法官判被告無罪,就是避了寫上訴。

「法官閣下,控方有六個證人,我打算傳召三個,另外三個我不打算傳召,若果張律師需要,我可以傳召他們給張律師盤問。」Tender for cross examination,是控方保障自己,避免辯方批評不傳召證人的做法。傳召證人宣誓後告訴他們目的是給辯方盤問,自己無需由頭到尾引導他們作供,可省卻證供不必要的重複。最重要是證人越多,證供出入越大,有時索性不作主問examination in chief,任由辯方盤問,有需要才覆問re-examine。周禮晁一早已盤算好這件案的處理方法。

「法官閣下,辯方會傳召兩名證人,我相信要審一天半。」張大狀當時未決定會否傳召被告作供。被告那幾次案底都十分嚴重,未定罪之前控方當然不能揭露他的案底,但是如果被告作供指控方證人誣揑,主控官可以引用刑事程序條例第54(1)(f)(ii)條來盤問被告的案底。就算法官不批准,無疑也顯示被告是有案底的人,影響對他的印象。法官處理得不好,定了被告罪,也可以是上訴推翻原判的理由。他昨晚再三翻閱案例,找一些對自己有利的,準備作陳詞用。被告要不要作供還是走着瞧,要視乎控方證人的表現。按常理這件案被告一定可以脫罪,還可以獲判堂費。警察只是手背擦傷,而被告頭破血流,縫了12針,那明顯是警察逼供打犯人以至弄傷自己的案件,檢控被告實在是警察為求自保的做法。但賴福生是出名的「釘」官,張少權頗為擔心。

賴法官眉頭皺了一下,心裏在咒罵,一件簡單的案件也要審一天半,哪有時間寫上訴。賴法官當了裁判官6年,之前是執業大律師,私人執業真的不容易。看見行家換樓換車,由山腳的私人屋苑,一直往上搬,真的不知道人家的錢為甚麼賺得那麽易。賴福生1983年畢業,性格率直的他,認為事務律師交際應酬較多,自己不太合適。倒不如做大律師,自己做老闆,不想接的案件,一句沒有空檔,就可推掉。當年的想法實在幼稚,他從來都沒有推掉任何一件案,事實上找他的人並不多,他每月收入多的時候十多萬,少的時候只有六、七萬,與其他大律師一起分擔租金、法律書籍及共用秘書及信差的薪金,每月要兩萬多,所以他一點也不富裕。

他畢業五年後便結婚,老婆是中學同班同學,中四開始相戀。這第一個也是唯一的女朋友,便是後來的老婆。老婆生了女兒後索性辭掉中學的教席,在家帶女兒兼做家庭主婦,那一年正值六四。六四後樓價大跌,事務律師叫苦連天,樓宇買賣成交少,唯有大小通吃,以前不上庭轉聘大狀的案件,在那環境下,親力親為。大律師可慘了,突然工作量大減,倒霉的甚至一個月只有一天半裁判法院的當值律師做,做一天只賺4500元。不知就裏的人以為大律師很風光,環境差的時候,租都沒錢交,靠信用咭度日。還有那行頭,西裝皮箱,加一本Archbold,全部都花費不菲。Archbold幾年一新版,越來越貴,幾年之間已漲到3000多元一本,這刑事案的權威典籍又不能不置。賴福生做了幾年大狀,不是味兒。自己過於正直,不肯和師爺飲酒跳舞,自然生意不多。經過多番考慮,他決定申請做法官。以前做法官最少要35歲,接近97甚麽都本地化,司法機構也希望吸納本地律師做法官,所以降低年齡至30歲,並開始委任暫委裁判官來試工。

對賴福生來講,六四也給他帶來做官的機會,很多律師申請移民,想做法官的不多。當他在90年看到招聘裁判官廣告,便立即申請。雖然當法官是地位高崇的工作,申請程序卻十分簡單,賴福生只須一次面試。甄選委員的成員共四位,分別是總裁判官、主任裁判官、裁判官及高級行政主任。面試問題全部與法律常識無關,都是法庭實際運作的問題。賴福生覺得自己表現中規中矩,受聘機會不會太差。可是等了半年,音訊全無,一時之間甚感無奈。他未打過政府工,並不清楚聘用程序,其實聘請法官比其他政府工審查更嚴緊。面試完畢,幾位成員開會計算申請人的得分,定出入選名單,落選的也要寫出理由存檔。然後安排警方及亷署對入選人作背景審查,等到司法敍用委員會也同意任命後,才會收到往政府醫生處驗身的信。到了那階段才幾乎確定受聘。之後是港督簽發委任狀,定出上任日期後,便刋登憲報。折騰了一年多,賴福生終於正式成為裁判官,那已經是1991年中。

「法官閣下,我打算跟主控官商討一下,希望法庭能夠休庭15分鐘。」張大狀向賴法官提出休庭申請。

「批准。不用急,談妥了就告訴陳書記。」賴福生稍作寬容,這種休庭申請一般都是plea bargaining或者商討同意某些案情,縮短審訊時間,法官樂於接納。

「起立。休庭。」陳書記大聲宣佈。

賴福生徐徐步向法官出庭的門口,往內庭走,找出鎖匙打開內庭的門。以前上庭,沒有法官會把內庭鎖上。上個月朱法官休庭的時候,發覺放在內庭公事包裏的錢包2000多元不翼而飛,連同那一對5000多元的萬寶龍水筆也不見了。太不像樣了,連法官的東西也偷,實在豈有此理。現在出入的人多了,電腦組、錄音組的職員全是外判員工,時常都是不同的人上班,究竟是誰做的也不得而知。賴福生看看手錶,差不多十點鐘,正好看看開市,昨晚Dow Jones低開高收,科網股表現強勁,今天大概可以去裕生海味買一斤九吋的金山鈎翅。他對魚翅特別鍾情,近來在股票賺到的錢比薪金多,這樣下去多做幾年便可以退休了。


2


「周兄,你看過被告的醫生報告,醫生認為被告穿頭是受硬物擊打造成,和被告投訴被警長用槍柄打穿頭的講法吻合。我知道你是主控之中最公道的人,不如O.N.E. ,我不申請堂費。」法庭上有自己一套用語,O.N.E. 即是offer no evidence,不提出證供指控。張少權領教過周禮晁的工夫,知道他是十分難纏的人。周禮晁既公正合理,也狡猾無比。他肯O.N.E. 的控罪,多數是無機會定罪的案件。如果他肯撤銷控罪,對被告利多於弊。不申請堂費的講法雖然張少權沒問過被告,如果成事,到時叫師爺跟被告講好了。

「張大狀,大清早就跟我開玩笑,新界RCU拉他的士強姦,他自己心虛,用苦肉計撞穿頭來擾亂視綫,搞到東方蘋果星島明報全部頭條報導,說警察逼供濫用私刑。今天連南華早報虎報全部到齊,怎樣O.N.E.?如果這樣做,很多夥計會死在我手裏。CAPO file這麽厚,不用多講,不如開審。你也不可能叫他P.G. (plead guilty), 他既然P.N.G.(plead not guilty) ,我們爽快一點,開審好了。 你知他身家有多厚,強姦、打刼、誤殺,算起來幾次案底,每一宗都是jury trial,我不會放過他。我最憎恨強姦犯,你知我最喜歡女人,philogynist not misogynist。」周禮晁真的很喜歡女人,不論學識,只要有品味,他都喜歡。事實上他也風流倜儻,有一種女人難以抗拒的魅力,就算男人也樂於和他結交,魅力是與生俱來的。但他那種風流卻不是見到女人就弄她上床色迷迷那一種,他是才華出眾,不拘小節的灑脫情操。他喜歡口頭上討點便宜,開無傷大雅的玩笑,從來也不會對女人動手動腳。他並不高佻英俊,但長相有點不怒而威,正氣凛然。眉宇之間隱藏一股肅殺沉鬱之氣,他的樣子比賴福生更像法官。所以,他給人安全的感覺,很討女人的歡心,反而是女人想打他主意。當然,周禮晁也有很不喜歡的女人,譬如那個毛大律師。這個女人周禮晁每次見到都不掩鄙夷之色。毛大律師時常穿着皮短裙,黑色通花絲袜,裙短得幾乎連襪頭吊帶也一覽無遺,險象橫生。加上那不停擺動的金色大耳環,閃閃生輝。周禮晁每次見到她都覺得,恍如晚上行經灣仔酒吧門外,那些媚態十足,硬要把人拉進去喝酒的女人一樣。周禮晁尊重別人的行業,就算要出賣肉體為生,那是個人的選擇,或者是個人缺乏選擇,每一個人有自己的故事。作為大律師,就應該穿着切合身份的服飾,言行舉止也要像個大律師,不能使人走到法庭以為進了酒吧。

3


這件的士強姦案發生在1997年8月2日凌晨,女事主是史丹福大學博士生。適值暑假,返港度假探親,家人住在大埔的村屋。事發當晚,她和朋友慶祝生日,在蘭桂坊暢飲。喝了幾杯威士紀加冰,不勝酒力,已經醉到步履不穩。又堅持不用朋友相送,自己乘搭的士回家。她上了車,講了地址,已經醉倒了。也不知過了多久,迷糊之間感覺有人在脫她下裳,她嘗試反抗,極力掙扎,可是四肢頹委,軟弱無力,怎樣也推不開侵犯她的人。她知道侵犯她的人得逞,混沌之間,已失去知覺。睜開眼蘇醒時,發覺自己躺在草地上。警察和救護員圍在身旁,給她蓋上毛氈。她感到頭痛不堪,下體也十分疼痛。頓然醒覺,不禁潸然淚下。一陣噁心,便開始嘔吐起來。這一吐把酒酸胃酸甚麽都一傾而出,五味俱全。唯獨是越吐越感淒酸,在體內翻騰,滄桑感油然而生。受到侵犯不單是肉體上的打擊,在精神上的屈辱,不能言喻。這一夜之間,恍如隔世,把她打入煉獄。

女事主被強姦後,迷糊之間被棄置在郊野公園路邊的草地上。也不知躺了多久,給晨運經過的村民發現,以為有人伏屍荒野,便立即報警。軍裝警員經初步調查,傳召了新界北總區重案組Regional Crime Unit (RCU) 到場,案件交由他們接辦。女事主被送往北區醫院,接受法醫官驗傷,並在她身上收集體液、毛髮及指甲作為證據。法醫小心翼翼,帶上消毒手套替她剪指甲,然後放入證物膠袋,加以封口,希望可以找到她反抗時接觸侵犯者留下對方的DNA。處理科學鑑證的證物,一定要減低受污染的風險,萬一出錯,整件案就泡湯。可能侵犯者手法老練,早有預謀,收集到可以利用的纖維樣本並不存在肯定性的結論,就是政府化驗師所講的finding inconclusive。

這是一件非常棘手的案件。受害人自始至終都不知道的士的車牌,司機的身份樣貌,就算侵犯她的是不是那的士司機也不清楚。她隱約覺得受到侵犯時,給人抬起雙腳,她覺得應該是在的士的後座位發生。她本身是研究聲韻的,對於辨認人聲十分敏銳。上車時,因為地址偏遠,所以司機多講了幾句路綫的問題。當時雖然醉酒,再聽到司機的聲音,她一定能夠認出。事發後受害人發覺遺失了手袋,裏面有手機錢包證件。首先到場警員卻沒有見到。究竟是強姦犯拿走,遺留在的士上,抑或路人順手牽羊偷了呢?

RCU第三隊接手調查,主管張一峯高級督察經驗豐富,在RCU駐守兩年,偵破了幾件大案,剛通過升級面試,下個月便會調到商業罪案調查科CCB做總督察。張一峯手下有兩個偵緝警長及8名探員,分成兩個小組由警長帶領。查這件案唯有依靠超級電腦的分析,把有同類案底嫌疑人士找出來,再加入的士司機這因素及配合刑事情報科(CIB)的情報,抽絲剝繭,縮窄範圍。在電腦熒幕上顯示最可疑的就是勞建平,這宗襲警案的被告。如果沒有電腦,要翻查這些紀錄,全靠人手,難比登天。

RCU鎖定被告為目標後,也沒時間再跟踪監視他,愈早搜證愈好,耽誤了時間,搜集到的證據,價值愈來愈少。張一峯決定立即拘捕疑犯,並扣押他所駕駛的的士,尋求政府化驗師協助搜證。他在警方電腦找出疑犯是的士的登記車主,於是找交通部幫助,通知交通巡警尋找疑犯車輛的位置。原來疑犯並沒有把的士出租,他自己是車主,也是兩更司機。

香港交通巡警在西灣河新城街一間車行門外發現勞建平那輛的士,立即通知張一峯。張一峯請交通警員不要讓的士離開,待他立即趕往現場。事情發展比他預期快,打亂了他的部署。他原本的計劃是向粉嶺裁判法院申請搜查令,搜查勞建平在康怡花園的住所。在西灣河找到的士,離開康怡花園幾公里,倒不如往東區裁判法院申請搜查令,隨即搜屋,方便得多。1991年1月才啟用的東區法院大樓,在西灣河海旁,那是一大片填海地,由西灣河一直填到亞公岩。原本是充斥着艇戶的愛秩序灣,一下改名為愛蝶灣,公屋居屋林立。周禮晁也是從那時起被上司從灣仔的中央裁判署調到那裏做檢控主管,中央裁判署也隨之廢除了,東區法院其實是取代了中央裁判署的功能。他的辦公室,比他的老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的,大上一倍。怪不得老闆常常開玩笑說要跟他調位。

張一峯兵分兩路,自己帶了一名警長,七名探員,驅車趕往發現的士的新城街。另一個警長1387和女警小楓趕往東區法院向當值裁判官申請搜查令。張一峯到達新城街時,香港交通四輛警察電單車已經停在路邊,交通警長和三名警員與一名坐在的士司機位的男子交談。張一峯走到交通警長處介紹自己,警長也告訴張一峯車上男子剛吃過飯回來開車,名叫勞建平。張一峯心想來得正好,等1387獲取搜查令後,帶同疑犯回家搜屋,省卻破門。


4


警長1387和女警小楓到達太安街的東區法院大樓,車停在正門,把警察行車紀錄簿放在車頭顯眼處,以免抄牌。畢竟開的不是警車,抄了牌要申請取消告票,多一重麻煩。1387看看掛在大堂的時鐘,已經2時10分,早上喝了兩杯咖啡外,甚麼也沒下胃,現在已餓得有點胃痛。為了這件案已兩天沒有回家,眼皮也下垂得很難睜大。在大堂壁佈板查閱下午是那個法官當值,找到後立刻和小楓按升降機到5樓3號庭。因為東區法院並不是新界重案組熟悉的地方,稍為耽誤了時間,3號庭的法官已經開庭續審早上的案件。一時之間,警長不知如何是好。幸好小楓做事仔細,想起周禮晁。小楓3年前在警察訓練學校差不多受訓完畢時,曾經由教官帶同到法庭參觀審案,見過周禮晁。剛巧總教官張曼儀警司和周禮晁是老朋友,所以她也同行,順便訪友,故此連這班小學警也走到周禮晁偌大的辦公室拜訪。當時張警司告訴他們,周是香港頂級的檢控官,故此她印象深刻。小楓於是建議找周幫忙。1387是比較魯莽衝動的人,所以張一峯叫小楓跟他一起行動。他們找到OC Prosecution的樓層,未到門口已經聽到英語罵人的聲音,還夾雜粗話。小楓相信周禮晁應該在講電話,在罵對方不聽他的指示用錯法例之類的話。小楓心中嘀咕,真的不巧,怎樣開口呢?這小妮子的確靈巧。當周禮晁講完電話,她便走去敲門。

「周Sir,我是女警練雪楓。湊巧經過,來向你請安。」小楓笑臉盈盈,面如桃花,一下子冰山也融化了一半。有些女人就具備這種本能,與生俱來,無須做作。當然也要一張與生俱來,漂亮的臉來配合才行。

「你是. . .」一霎那間周禮晁看了小楓一眼,心中在思量,這人並不面熟,完全沒有印象。但再看卻又有點似曾相識。

「3年前我們還沒有passing out,張警司帶我們來參觀,跟你學習過。」小楓見到一臉茫然的周禮晁,立即解釋。

「對,3年前張曼儀來過。」他臉上閃了一下悵然若失的表情,不過立即稍作歡顏。「時間過得真快,已3年了,張曼儀也走了兩年。」張曼儀的死來得突然,他事前一點也不知,作為朋友,實在歉疚。但在內心深處,自己女朋友的死,才是錐心之痛。雖然是10年前的事,時間沒有磨掉這段情懷,哀傷總是揮之不去。十年生死兩茫茫,每次想起她,都黯然神傷,心中淌血。那種悲愴沒有人能理解,他也不會向人傾訴。他覺得只有軟弱的人才會找人訴苦,他是鐵錚錚的硬漢。以前十分開朗的周禮晁,自從女友之死,臉上便披上寒霜,近年心情才平伏一點,只是掛着一股淡淡哀愁。周禮晁肅殺沉鬱的面相,大概是思念所做成。

張曼儀因乳癌病逝是前年的事,他是到了舉殯才知道。其實兩人是從工作上結識,沒有特別深厚交情。張曼儀在升任警察訓練學校總教官前,是灣仔警署的行動主任,屬總督察級,主管3隊Special Duty Squad特別職務隊,專門對付黃賭毒,也是交通督導員的主管。一年裏大家總吃幾次飯,不是警署拜關帝就是curry lunch,每次周禮晁都應邀出席。那時的張曼儀已年過40,孤零零的一個人和母親同住,沒有婚姻也沒有愛情。周禮晁把她當作姊姊,一點情愫都沒有,兩人的年齡也實在懸殊。周禮晁也從來不問張曼儀有關感情生活的事,以免挑起人家的傷痛。況且也自顧不暇,自己盡量埋頭工作,努力去忘卻自己那段傷心往事。但無論如何,當年的悲慟,已銷蝕心脾。所以他結交的女性,感情發展到一個階段,就停滯不前。傷逝的打擊,難以言喻。情到濃時,驀然想起逝去的女友,往日纏綿綺靡,浮現腦中,就像一盆冰水,照頭淋下來,甚麼濃情立即化作一汪淡水。他這樣的反應,也嚇怕了不少女性。也許是自己傷痛的昇華作用,他對女性特別關顧。

「你在那裏駐守?今天到這裏有事嗎?」周禮晁看着這白裏透紅的一張討人喜歡的臉,他在想小楓大概只有20幾歲。她不算很漂亮,但那水汪汪的眼晴,明亮通透,波光閃閃,十分瀲灧。周禮晁覺得,這女孩剛哭過時的樣子,必定楚楚依人,肯定比笑臉盈盈時,更加好看。不期然對這陌生女子,產生好感。

「我在新界北RCU第三隊,這位是警長1387,我們找法官簽search warrant。」小楓給打量得臉皮熱烘烘的,不好意思和他對望,於是望着地下,索性任他看飽。周禮晁一向對女性彬彬有禮,他常用欣賞的眼光來看女人,完全沒有一絲邪念。他打量小楓,一面思索,究竟在那裏見過她。

周禮晁知悉情況後,親自帶他們到法官內庭走一圈,找到休庭的法官簽發搜查令。小楓再三多謝周禮晁的幫助,便怱怱離去。小楓想不到,這次偶然的邂逅,把周禮晁也捲入案中。


5


這邊費時折騰,那邊焦急等待。警長和小楓立即趕到新城街和張一峯會合。張一峯請香港交通派拖車把的士拖往北角警署,港島東區的警察大本營,並安排政府化驗師替的士搜證。另一個警長帶4名探員負責看守的士,一件重大的證物。可惜案發了三天,的士已接載過不少客人,已經沒有具價值的證據可以收集。而且的士也曾經徹底清潔過,連地氈也用蒸氣清洗淨,倍添可疑。套取指模的警員用傳統的粉末掃指模法,在的士車廂內掃了3個指模,用透明膠紙印下指模,拿到警車上,掃描入電腦,傳送到刑事紀錄科警察指模資料庫分析。結果顯示,其中一個指模屬於勞建平的,另外兩個屬不知名人士的,但找不到受害人的指模。當然,粉末掃指模只是傳統的方法。政府化驗師於是使用靜電偵察儀ESDA,在車廂內搜證,可惜也是無功而回。


「勞建平先生,我是新界北總區重案組張一峯幫辦,警方有理由相信你與今年8月2日發生的強姦案有關,希望你協助調查。」

「甚麼強姦?我沒有做過。你想誣揑我,我要請律師。」

「等一會我讓你請律師,我有法庭的搜查令要搜查你家,你如果肯合作,我們斯文和氣。如果你不合作,我爆開你家門,你自找麻煩。」

勞建平心中盤算,到家中搜查不是問題。他做事乾淨利落,不會留下蛛絲馬跡。那手袋他一早扔掉,錢也花光了,手機證件也全部掉進了垃圾筒,家中甚麼物證也沒有,任由警察搜查也無妨。他第一次犯強姦是23歲那一年,那是1984年的事。那時候他當夜更司機1年多,時常在晚上接載那些歡場女性,或者是夜店買醉,步履蹣跚的獨身女子。有的在車中嘔吐大作,弄髒了車,影響他的生意;有些醉得昏死,到了目的地也下不了車,因此要他協助参扶。正是這種身體接觸,尤其是炎炎夏日,衣履單薄,挑起他那種性奮亢。他禁不住這可乘之機,抽點油水。那些醉昏了頭腦的女子,也不會察覺。久而久之,這種佔便宜的機會已經不能滿足他的慾望。他不斷在想,這些醉娃,歡場女子居多,來過免費交易也不為過,反正她們為了錢一樣會出賣肉體,自己只不過是想吃一頓免費餐。這想法一直在他腦中盤旋。

一個下雨的晚上,已經是凌晨三點,尖沙嘴東部的行人特別稀疏。勞建平悶等了一小時,一個乘客都沒有。這場雨夾着風,消減了一點炎夏的暑氣。勞建平心想這一更的黃金時間已經過去,正打算回家睡覺,突然間的士的左邊後門給人拉開,一陣香水味撲面而來。爬進車廂的是醉得口齒不清的豔裝女子,她講目的地時呵出那口氣,夾着酒嗝,足以把酒量差的人薰倒。這女子講了深水埗順寧道101號後,就呼嚕呼嚕的,倒頭醉在座位上。勞建平不時看倒後鏡,也隨便搭訕幾句,可是這女子已醉得昏死,毫無反應。當的士駛到目的地,這女子還是爛醉如泥。勞建平叫了幾次,她不哼一聲。於是他關掉引擎,下車走到後座位打開車門,赫然發覺她衣不蔽體,勞建平覺得機不可失,正是慾火攻心,不顧一切,乘人之危。剛好完事,看到遠處車頭燈光,自遠而至。勞建平不假思索,立即把這女子拖出車外,扔在地上,然後跑回司機位開車逃走。這原是死寂一片,人跡罕見的街道,幹甚麼壞事也沒有人知曉的時份。勞建平偏偏遇上深水埗特譴隊進行反爆竊巡邏的警員。便衣警察在遠處駛來,根本看不到勞建平在幹甚麽。但勞建平逃走反而引起注意,警察加速駛來,把他逮過正着。

可能是這女子命該如此,勞建平扔她下車時,她頭先着地,撞擊過猛,傷重不治。勞建平被控謀殺及強姦。控方最後接納他承認誤殺及強姦,用這案情來定他謀殺,在法律上比較困難。勞建平在此之前已經是偷雞摸狗之徒,已有幾次案底。他誤殺及強姦,每項控罪判監6年,分期執行,共12年。所謂12年監,除去假期及行為良好的獎勵,勞建平實際在獄中服刑8年多。這8年一點也不易熬。他犯的是風化案,由荔枝角覊留所拘押開始,已經受到其他犯人針對,非禮強姦犯入獄,從來都不好受。殺人放火的人,受到尊重;欺侮婦孺的人,卻受衊視。在赤柱監獄服刑8年之中,勞建平受了不少皮肉之苦。可是,他全無悔意。他不斷反省將來怎樣可以做得不留罪證,赤柱充滿不同智慧幹壞事的人,時常互相交換意見心得。怪不得有法官謔笑茘枝角覊留所為Lai Chi Kok Law School,赤柱大概是進修學院。

勞建平出獄後又再做老本行,他比以前小心得多,照樣接載那些夜歸女性,佔了不少便宜。他每次犯案前都小心衡量環境,事後清洗的士,乾淨利落,不留罪證。幾年之間,發生了好幾宗的士強姦案。可是有受害人報案的卻少過實際宗數,有的是歡場女性,為省麻煩,自認倒霉,不了了之。有些酒醒之後,根本不清楚發生了甚麽事,無從追究。報了案的幾宗,也奈於證據薄弱,無從入手。食骨知髓的勞建平,一次又一次得逞,卻逍遙法外。


6


「勞建平你在1997年8月1日晚上11時至凌晨1時之間在那裏?」勞建平在RCU探員押解往康怡花園途中,警長開始向他發問,希望找到突破點。

「沙展,我日夜開工,當時應該在開工吧。」

「你當晚有沒有開車到過蘭桂坊?」

「可能有,也可能無。一天到晚在路上開車,哪會記得。」勞建平心想自己留下綫索嗎?為甚麼警察可以這麼快來找他?勞建平不合作,警察無從入手。

「你最好跟警方合作,我再問你一次,8月2日凌晨你是否接載一名女子從蘭桂坊往大埔?」

「8月2日?那一年?」勞建平有心刁難。

說話之間,車已到達康怡花園。探員見到勞建平表現鎮定,心中有數,大概會白行一趟,空手而回。這預感一點都沒有錯,警察甚麼證據都搜不到。這住所面積不大,兩房一廳,是康怡面積最小的單位。搜了近一小時,沒有發現。

「勞建平,你的家人在那裏?」張一峯隨便問一句。

「我老婆和女兒回鄉探親,兩星期後才回來。」

「我們快人快語。我翻查吐露港公路車輛監察系统的錄影,見到你的的士在8月2日零時37分經過。那裏離開事發地點只有3公里,是你把女事主載到那裏,然後強姦她。」張一峯希望勞建平會從言談之間露些破綻。

「就算我經過吐露港公路,也不一定去過郊野公園,強姦女人。」

「我沒有講強姦案在郊野公園發生,你怎知道?」張一峯知道勞建平說話露了餡。

「我看報紙報導。」勞建平試圖解釋。

「這件事沒有任何報章報導過,我知是你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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