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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隨筆
《國安法》的不安
標少
2015年7月9日
【國安法】在港合法返內地不被捕? 黎棟國:在外地應守當地法律 (18:27)
何秀蘭斥破壞一國兩制
 
新《國安法》實施後引起社會關注,但保安局長黎棟國沒正面回應,假如港人於香港進行在港合法事情,返內地時會否因違反《國安法》被捕。
 
工黨何秀蘭下午於立法會大會上形容新《國安法》無所不包卻定義含糊,「經濟、金融、能源……以至極地、海洋、外太空」,批評政府對港人返內地,可能面對法律風險「隻字不提」。
 
黎棟國回應指,任何港人在香港以外地方,應當遵守當地法律,如果違反當地法律,有機會受到制裁。
 
何秀蘭追問黎棟國可否明言,港人於香港進行在港合法活動後,回內地不會因違反《國安法》被捕,不過黎棟國只重複上述答案,稱是「普通不過嘅常識」,不存在何秀蘭提出的問題。
 
何憂在港市民及記者受牽連
 
何秀蘭晤記者時補充,警務處長及政府官員等都須回內地述職,而據新《國安法》第77條,在內地人士有責任舉報觸犯法例的人,認為在港市民及記者,很難避免受新《國安法》牽連。
 
她批評新法破壞「一國兩制」。
(8/7/2015 明報即時新聞)

我沒有看過《國安法》,無論它怎樣寫,起碼在正確闡釋《基本法》的情況下,看不到怎樣應用於香港,除非夾硬講,或者用上那些刻意取媚大陸的人的思維,否則那只是應用於大陸的法律。叫香港的官員作任何保證實屬荒謬,特區怎能凌駕中央去作保證?老千才會作保證,老襯才會相信。就算律政司長或保安局長肯作保證,同樣會被人臭罵,因為騙子才敢講這種說話。他們兩位只能夠保證在香港發生的事情會依法處理,香港司法管轄權以外的地方,一切只能依據當地法律來辦,萬一港人在大陸被拘捕檢控,港府也只能提供有限支援。

何秀蘭這問題,應該問張曉明,由他來答才對,或者可以問鍾樹根,叫他北上獻心的時候搭單問下,或者會露點端倪。為甚麽要由他去問呢?因為在建制派中他智商最低,說話最黐根,忠字舞他最落力跳,舞步卻最亂七八糟。經他傳話,到其時大陸必定要出來澄清,咪一天都光晒囉。這類政治秀的問題,應該找個做政治秀的人來答,也許,他還會送你兩句黐根英文,甚麽dreaming on his office的佳話。

不過,我也不知如果在沒有地域限制的網上罵李光耀,罵的時候在香港,去到星架坡會不會像余彭杉那樣被檢控。如果在網上罵共產黨,去到大陸,可能不用《國安法》,也可以隨便繩之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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