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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隨筆
跌錢案的求情
標少
2015年7月29日
工程師認撿50萬 「以為聖誕禮物」

【明報專訊】去年平安夜發生全城哄動的解款車跌出3500萬元現鈔事件,以為「天降橫財」的工程師,「守跌序」排隊兩分鐘內執走50萬元鈔票,終變成「天降橫禍」。他昨承認一項偷竊罪,其代表資深大律師求情時稱,被告一度猜測是否「聖誕派禮物」,指案件是「上天畀佢一個考驗」。裁判官也不禁慨嘆「我哋身邊有幾個人過到呢個測試」,更明言本案適合判處監禁,押後至下月判刑。

庭上哭泣不停向官鞠躬

被告工程師蘇錦璋(46歲)昨承認一項盜竊罪。蘇在庭上皺着臉,一邊躬身,一邊語帶哽咽地吐出「認罪」兩字。蘇又在其代表資深大律師潘熙求情期間,不住哭泣及不停地向裁判官溫紹明「90度鞠躬」,溫官最終着蘇停止鞠躬。

辯方求情稱,無案底的蘇已婚,與妻子育有9歲及7歲的子女,蘇為家庭唯一經濟支柱。蘇妻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焦慮症等,其幼子患有自閉症譜系障礙,言語遲緩,下學年將入讀特殊學校。蘇的精神科報告指他有學習困難,花上很大努力才成為工程師,他被捕後受到很大的壓力及焦慮,患上適應障礙。

稱妻患心臟病 子患自閉症

辯方續說,「執錢」事件發生後,有報道指途人「執錢也要守秩序」,蘇當時便是「排隊執錢」者之一;今次事件雖不能稱為「天降災難」,但也是上天給蘇的考驗。蘇當時守秩序「執錢」,不知鈔票真偽,也想過是否「聖誕派禮物」,故排隊執去一疊500元紙幣後離開,整個過程只有2分鐘,蘇回家數錢後才得悉有50萬元。辯方強調解款車跌錢一事匪夷所思,「唔係日日發生」,相信蘇不會重犯。

溫官一度質疑事件受傳媒廣泛報道,蘇應知道須向警方歸還現鈔。辯方解釋,當時有人表示拾走現鈔的行為已屬犯罪及須坐監,上天給蘇開了一個「好大的玩笑」,他「拎出去又要等坐監,唔拎出去又要受良心嘅責備」,當時腦袋一片空白,不懂如何處理。

「守秩序」執錢 交不交回兩難

溫官表示,本案雖屬拾遺不報,但金額高達50萬元,相信「執錢」的人也知道其行為犯法。溫官又說,法庭考慮「(類似事件)發生喺一個人面前,我哋身邊有幾個人過到呢個測試?指摘他人犯錯輕而易舉,自己身邊係咪每個人可以抵擋到呢個誘惑?」溫官決定為蘇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將判刑押後至8月10日。

根據案情,蘇於去年12月24日在灣仔告士打道西行線近史釗域道,偷去屬於香港安全押運服務有限公司(G4S)的50萬元。警方今年2月10日拘捕蘇,蘇警誡下承認拾去50萬元現金,其後把錢匯入到他於內地開設的戶口。蘇於同月13日把50萬元現金交到警署賠償。

【案件編號:ESCC629/15】

(28.7.2015 明報)
 
這被告看似有很多值得同情的地方,自己克服了學習困難成為工程師,妻兒也有病,他是家中經濟支柱,被捕後精神打擊大,已把贓款交出。在眾多求情因素中,我覺得認罪、初犯和交還贓款是主要考慮因素,判監無可避免。

被告的講法似是而非。這種跌錢情況罕見,罕見在於錢的數量,而不在於地上有錢撿拾。在現埸的環境,人性的貪婪表露無遺。除非穿著聖誕老人裝束的人搖著聖誕鈴派錢,否則何來聖誕禮物?如果被告懷疑過錢的真偽,以為是偽鈔根本就不會撿拾,當然相信是真鈔,才會拿走。50萬不只是一疊,而是一磚。換了是你,你也不會拿一磚500元鈔票在街上行走。當時是冬天,如果被告隨身沒有袋可裝錢,就會脫下外衣來包裹,而不會大搖大擺地拿錢回家。事發後,報章電視大肆報導事件,也有不少人把錢交回警署,被告卻選擇存入銀行然後轉入大陸戶口。比起放在家中的人更貪婪,他根本就想把錢吞沒了。如果是考驗,他一直都經不起這考驗,貪婪充昏了頭腦。說他不交出錢會受良心責備,那是廢話,他交出錢只會受貪心責備,如果不是被警察抓到,他不會把這錢花了嗎?如果被告怕把錢交到警署最終會被檢控,為何不行過警署,把錢拋入去然後逃之夭夭?然則放在銀行就不用坐監嗎?

法官的慨嘆也有趣。他是否説他自己身邊的人對同一考驗會過不到關呢?一時決定錯誤在現埸拿錢走你還可以講是考驗,進一步消贓已屬賊性畢露,我不覺得有值得憐憫慨嘆之處。如果法官的家人身處其中,法官不應怒斥著其交還,還會講甚麽勞什子考驗?不怕對社會傳遞錯誤訊息,使人淡化為只是不能通過考驗,而不是嚴重的貪婪,罔顧法紀吞併别人的財產的罪行嗎?

香港人時常在吹噓甚麽核心價值,時常都用雙重標凖來批評別人。如果錢再跌一次,不少人可能會經一事長一智,不是把錢交出來,而是到現埸視察,看下怎樣消除閉路電視留下的足印,看下怎樣可更好把這些錢隱藏而不露痕跡。心存守法之心的人,一開始就不會有天降禮物的遐想。

這被告應該怎樣判處?6個月監已算便宜了。不過,我是發噏風不是法官,法官有判刑的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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