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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隨筆
七警案上庭
標少
2015年10月24日
七警案今午上庭,也稱得上曾健超與七警的第二次接觸, 第三次將會在區域法院的審訊日。今天兩案控方均由副刑事檢控專員David Leung SC代表,曾健超由大律師McGowan代表,而七警則由總督察出身的大狀Bernard Chung代表,我印象中Bernard以前代表過不少新義安的案件。今天只是過堂,今天的律師只會是將來律師團的部份成員。David Leung SC日後作為曾健超襲警案的主控一點也不出奇,但一定不會負責檢控七警。這都只是我個人猜測,原因很簡單,但有兩個。第一,今日David Leung檢控曾健超,曾健超是被告,在七警案曾健超是主要證人,如果再由David Leung去檢控,就有角色衝突。即是當曾健超做被告時,David Leung會指他講大話,而當曾健超做控方證人時,David Leung 會指他講真話。這種角色衝突太尷尬。第二,七警案若有閃失,一定會惹來多方面指責,更甚者會指律政司「放水」,有心徧坦警察,故此,七警案一定會外判,由本地資深大律師或者英國QC來主理,都不應由律政司的檢控官去做。政治團體無理指控太多,犯不著去背黑鑊。

曾健超案其實相當簡單,是幾乎沒有法律爭拗的事實裁斷案件。雖然安排了26個證人,相信在預審(pre-trial review)時,可以把人數減半。在七警案,七名警察多數不會作供,反之,在曾健超的襲警案,曾健超作供的機會卻很大。

在法院門口的小丑戲,替沉悶的法庭審訊添姿彩。這邊廂「政治打壓」?撇開政治,單看證據,有罪無罪讓制度定奪。那邊廂「支持香港警察執法」?單看這句當然無錯,可是在這埸景,豈不是支持警察非法打人?我支持正義好制度,不支持無聊的政治口號。

現在還有人指責律政司把兩案同日提訊的做法不公平,我覺得是經政治考慮後最公平的做法。論案件的複雜性,曾健超案十分簡單,應先行提堂,若如此,曾健超會覺得公平嗎?指責的人似乎忘記了講出他們認為公平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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