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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隨筆
濫捕的聲明
標少
2016年2月17日
中大神學院及港大學生會都發表聲明, 同一口徑地遣責警方濫捕。這是言論自由社會, 任何人都有發表言論的自由。中大神學院發表的聲明據明報即時新聞(9/2)的報導這樣講:

【旺角暴力衝突】中大神學院批警濫權 促釋放學生林淳軒 (21:37)

旺角昨凌晨因小販問題發生暴力衝突,中大至今有兩名學生被捕,包括就讀神學一年級生、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中大神學院對事件表示關注,指警方涉在缺乏足夠證據情況下作無理拘控,並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押林淳軒返家入屋搜查,實屬濫權,促警方立即釋放林淳軒。

神學院表示,就現時掌握資料,林淳軒於2月8日晚至9日凌晨2時15曾逗留旺角,期間並無涉及暴力行為。社會及院內均有同學關注警方因林曾積極參與社會運動,而將之列入關注黑名單,並在缺乏足夠證據情況下作無理拘控。他們重申警隊務必嚴正執法,不可濫用職權。

在今日下午約1時,警方涉嫌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押林返家入屋搜查,此舉實屬濫權,神學院予以譴責。他們又促請警方就扣留林淳軒一事,作全面交代。如未有足夠證據,請警方本着人權原則及法治精神,從速釋放林淳軒。

中大學生會亦發聲明,指警方於衝突後瘋狂濫捕亂控、粗暴強行入屋,程序公義崩壞,促警方立即停止濫捕行為。
 
而港大學生會這樣講:

【旺角暴力衝突】港大學生會:絕不割蓆 掀新式抗爭序幕 永遠站在反抗者一方 (15:33)

旺角昨凌晨爆發暴力衝突,警方於事件中拘捕多人,包括數名港大學生。港大學生會發聲明強調,會向有關同學提供一切可行協助,「絕不冷血割蓆」、「永遠站在反抗者一方」。

學生會批評警方在新正頭之時,帶同裝備到場趕絕小販,刻意挑起民憤,又質疑警員鳴槍違例,「人民被壓迫,理所當然會反抗」。

學生會認為,今次衝突的原兇為專制政權,指過往港府尚有節制,會因和平示威讓步,但近數年卻愈加無恥,無視逾百萬人爭取真普選民意,「港人忍無可忍,遂於雨傘革命奮起抗爭。今次旺角之役與雨傘革命一脈相承,示威者不再畏懼,勇往直前,掀起新式抗爭之序幕」。

學生會又說,3位港大生於事件中被捕和受傷,包括候任學苑總編輯於採訪期間被無理拘捕,學生會承諾向有關同學提供一切可行協助,「絕不冷血割蓆」令行動者孤立無援。
 
中大神學院關心被捕的神學生實屬正常, 除了神之外, 神學院確實有必要關心自己馬房的學生, 否則上帝會斥責你沒有好好保守自己的羔羊, 話時話差人都有信神個喎, 咁神要幫邊個? 神學院唔使幫做差人被神另外的子民襲擊的人講些平衡的公道話嗎? 因住神發烈怒喎!
 
神學院, 不是神棍學院, 不在暴動現場, 憑甚麼講神學生有沒有份參與暴動? 神把全程目擊事實經過告訴你們嗎? 你們就可以把這些聽到別人講的經過視為自己目睹的過程嗎? 這是一個法律問題, 不是神學問題, 不要把傳聞證供當是親眼目睹的事實, 亂發聲明, 否則神也蒙羞。八十年代香港基督教開始走關心社會的路綫, 馮志活牧師參政具劃時代的代表性, 我坐過他在校內無牌駕駛的綿羊仔, 我認識不少後來當上牧師的神學生, 我懂得神牧與神棍的分別。這次神學院的聲明不知所謂, 法律的問題應交法庭判斷, 到了Judgment Day才交給神吧!
 
港大學生會的聲明我不打算詳細批評了, 如果是永遠站在公義一方, 我一句也不能批評, 他們永遠站在反抗者的一方, 就勾起我在混蛋與高牆一文的感慨。

走筆至此, 不多費唇舌, 鳴金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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