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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隨筆
公平之二
標少
2016年4月22日
上一篇有人把屈穎妍的文章連結給我看, 並留下文中一句話: "我們為避「特權」二字,似乎太矯枉過正,忘了人性,忘了父母心。" 我看了屈穎妍這篇文, 有點意見, 先把它貼出來, 方便討論。

矯枉過正的特權
15/04/2016
 
【晴報專欄】三個女兒唸小學時,我是學校家教會主席。我第一次參與這類工作,將心比己,想想平日最討厭甚麼樣的家長,就提醒自己千萬別變成這類人。得出結論:因為你擁有一些權力,更不能做特權階級。於是當主席那幾年,我在學校刻意不親近女兒,希望不會令人覺得,我是用主席之利為女兒在學校攞着數。
 
記得每次學校搞親子遊,每輛旅巴都要有位家教會委員當義工,為避嫌,該委員負責的旅巴一定不是他/她家孩子坐的旅巴,以免家長只顧看望自己孩子而忘了別人的。
 
結果,第一次親子遊,我家孩子像孤兒,孤零零跟着別的阿姨上旅巴,人家個個母女、父子的樂融融,她們卻眼巴巴看着媽媽在另一輛車跟別人的孩子家長玩遊戲。
 
第二次、第三次……亦如是,然後女兒說:「我們以後都不參加親子遊了,根本都不是跟媽媽在一起,親甚麼子?」其實我早已察覺,只是規矩如是,沒辦法。
 
於是我在會議中把意見提出來:我們為避「特權」二字,似乎太矯枉過正,忘了人性,忘了父母心。問題提出了,原來每個委員都有相同感覺,只是怕說出來是拿特權。結果,學校從善如流,以後親子遊可以委員與子女同車,皆大歡喜。
 
所以,當看到社會上一群餓狼為「一件行李」瘋狂撲噬特首家庭,我覺得大家都忘了人性。1997年,港督彭定康家中愛犬走失,曾要求警方重案組徹夜在寶雲道至香港仔水塘一帶,為這第一家庭地氈式尋狗,今日帶頭鬧事者如李卓人,當年已貴為立法會議員,為甚麼沒痛斥彭定康拿特權?
 
為人父母,看到孩子出意外,想方設法幫忙,是人之常情。一件行李,一通電話,只是人之常情,今日社會,是不是太矯枉過正了?
 
屈穎姸舉了她作為家長教師會主席的經驗, 來闡述矯枉過正的概念, 坦白講以此立論, 是頗幼稚想法。屈穎姸算是名筆, 可我只看過她的《火樹飛花》, 也寫了兩篇評論。我一位在司法界工作的好友間中會把她的文章傳給我, 否則我不會看她所寫的東西, 妑基本上以個人感受來評論社會現狀, 這種寫作自由空間大, 個人感受也沒有對錯可言, 我一般不會評論。正如有人視歹人為好友, 個人絕對有權這樣做, 別人可置喙嗎? 這次我評是她的論據的邏輯, 而不是她的感受。
 
屈穎姸並非一個高層次的作家, 論據充滿漏洞, 不過無可否認她是個敢言的人, 這一點我反而有點尊敬。敢言的人基本上夠膽公開表達自己的意見, 而不會藏頭露尾使奸詐, 能夠彰顯人之所以為人的秀美。屈穎姸這篇文以「矯枉過正」這幾個字來發揮, 也用此來比擬梁頌昕的行李事件。先講屈穎姸的親子活動, 我一看就已覺得不明所以, 既然是親子活動, 為何孩子與母親分隔, 親子何在? 這種分隔目的是要避嫌或防止犯錯(枉), 避嫌或防止犯錯過了頭, 才有「過正」的情況。只要改錯沒改過頭, 就沒有問題了, 否則變成有錯不改。學校的前設看法是親子活動要避嫌或防止使用特權, 所以家長教師會的委員跟子女不能同車。我不禁要問, 這算是甚麼有智慧的規定? 假設學校給每個學生派一隻雞肶, 只要委員公平地每人都派一隻, 也不會挑大的給自己的子女, 便無需避嫌, 刻意分拆子女反而是不正確的做法, 用了不正確做法而後知後覺, 還說成是矯枉過正的例子, 原本的「枉」在那裏? 沒有枉就無需矯正, 這例子的「枉」反而是把委員和子女分拆, 而不是因為其他錯處才以分拆來矯正。
 
矯枉過正英文可以譯為hyper-correction, 要有mistake才可以講correction, over correct不對, 但首先連mistake也看不到, 何來correct? 學校的做法當然有mistake, 這mistake就是學校分拆家長教師會委員及子女的措施本身, 取消了這親子分拆的mistake, 就只是correction, 而不是hyper-correction. 如果你看到這裏還不明白, 那就不用花腦筋去明白了。
 
屈穎姸繼而借題發揮談梁頌昕的行李事件, 說父母關心子女, 幫助他們解決問題, 是天下父母心。天下父母心, 養兒一百歲, 長憂九十年, 這個可以理解。但在幫助子女時會涉及濫用權力, 就正正是社會不容之處。我不清楚這行李事件究竟是否有足夠證據證明特事特辦, 因為機管局對安全檢查的要求說法含糊。如果沒有違反安檢守則, 梁特首可以繼續撐下去, 如果確實違反守則, 屈穎姸這種天下父母心的講法, 可以用作寬大處理這事件的理據, 而不是叫矯枉過正。毫無疑問, 社會人士把對不滿梁振英的情緒發揚光大, 找到任何話柄就發動網絡攻擊, 而不予天下父母心的同情。屈穎姸以感性發文來反駁這種社會氣氛, 勇氣可嘉, 可惜理據不堪入目。
 
我講的公平, 是不管是誰人, 不論朋黨, 先以理據判辨是非曲直, 再以人性寬懷視之, 而並非感性居先。如果上一篇留言是要以屈穎妍的理據來說服我, 恐怕是夏蟲語冰, 不堪入目。講公平公正, 首先要講客觀, 要客觀就要抽離及分割私人關係和情感。我每一個留言都有電郵通知, 這是一般論壇或博文的做法。我看到留言就會思考別人的看法, 繼而決定應否回應, 我不會逃避把留言刪掉, 或佯稱沒有見過。公信力是靠公平公正的態度建立的, 逃避也逃不掉, 托詞狡辯反增厭惡。正如我跟別人論爭, 我會保留清晰的日誌, 事件發生先後一目了然, 這是佐證的一種。沒有公正的態度, 妖言只能惑眾於一時, 最終會自暴其醜。當然也會有為妖言塗脂抹粉的人, 不是朋黨, 就是思考能力太低, 對着這類人, 講甚麼道理也枉然, 還有矯正的需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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