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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毓民盤問CY 梁家傑讚表現好 【明報專訊】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前年喺特首答問大會上涉用玻璃杯擲向特首梁振英(CY),被控普通襲擊,案件早兩日開審,毓民盤問擔任證人嘅CY時咬文嚼字,包括質疑CY口供有錯字,拋擲唔係「摘」,又話連口供紙頁數都錯,質疑CY夾口供等。辯才了得嘅毓民今次自辯,令佢可以直接盤問CY,佢話相信呢單案無乜大狀肯接,即使有都未必會好似佢咁盤問CY喎。 呢單案件可謂一地花生,毓民噚日更獲公民黨資深大律師梁家傑稱讚,形容毓民表現好,庭上發問嘅問題有sense,真係識問嘅。而被列為案件證人嘅自由黨田北俊噚日就同毓民笑言,佢唔可以上庭做證,皆因佢一早已表明唔支持CY連任特首,呢個立場唔知會唔會令到佢證人身分唔夠可信呢? (21/4/2016)
梁家傑資深大律師說黃毓民盤問梁振英有sense, 當真? 除了圍繞問梁振英對擲杯的反應, 即是問他驚唔驚外, 其他大部份問題都不對題, 有很多是comments, 應留待陳辭的時候講, 也有不少是irrelevant and repetitive, 畀我做主控已object到佢暈。我這樣講可能太空泛, 不如舉些實例來說明。
黃毓民指梁振英的口供紙裏把「擲」字寫成「摘」字。
(明報)
黃質疑梁說法不合理,要求梁示範將玻璃碎放在西裝袋內,惟裁判官認為沒有需要。黃又問梁為何不用紙巾包住玻璃碎,梁表示「無需要」,黃毓民問梁「你練過鐵布衫?」 (明報)
這件案有影片錄下過程, 法律上可爭議的地方基本上只在究竟梁振英驚不驚, 如果他驚的話, 這種感覺是否合理, 是整件案構成普通襲擊罪的重點。盤問他其他枝節的地方來測試他的可信性當然是合理的做法, 但盤問不是同一條問題×5次, 也不是測試他的中文程度, 看他為何用錯了字或者用辭不當。把玻璃放在衫袋可能沒有必要, 但黃毓民又不是指梁振英插贜嫁禍, 破玻璃用甚麼方法檢取及收藏有乜relevance? 別忘記當日的影片, 黃毓民聲大大, 掟你又點, 連記者也大罵, 咁巴閉咪繼續做瘋狗, 不要扮小可憐囉。這種男人我最看不起。一開始就話主控官是資深大律師(Anna Lai最近晉身資深大律師, 是律政司的唯一女SC), 他自己沒有律師代表, 癲成咁邊個夠佢叻可以代表佢? 代表佢必然即日被炒, 因為他的眾多問題律師都不會問, 他一定不會滿意律師的表現。Anna Lai可能因為可憐他所以沒有反對他的盤問。黃毓民今日又話頭暈要睇醫生, 咁激, 因住爆血管。
兩邊的支持者都是狗黨, 你以為打世界杯外圍賽, 使唔使上庭搖旗吶喊叫加油? 法庭不是黨羽聚集的地方, 他們去打氣指手劃腳, 只會把審訊變得farcical. 一班小無知, 加一隻扮成小可憐的瘋狗, 加上那個還有霸氣的小震驚, 構成開埠以來天大笑話的審訊, 前無古人, 後無來者。香港人最喜歡把普世標準掛在嘴邊, 這件案肯定超標, 成為普世都未見過的個案。香港可叻番次, 樣樣排名下跌, 這一樣可排第一, 審訊鬧劇的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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