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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基本目標,是力求秉行公義。這涉及遵循法律及其精神以秉行公義的概念。法律精神則涉及恪守持正及獨立的原則。在現今時局,既有體制及其工作經常受到批評,我們必須堅定不移,以不偏不倚,持守原則的方式引用法律,並使之有目共睹。香港法院目前面對的挑戰,是前所未有的,當中偶有關乎重要的政治及社會層面。近來發生的事件,甚至是剛於過去數星期發生的事,已顯示社會上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呈兩極化。我藉此機會重申法院的行事方式——正如律師的行事方式一樣——即法律問題和爭議,只透過引用法律及其精神來解決;除此以外,別無其他。泰美斯女神(即傳達德爾菲神諭的神祗之一,是公義的象徵)的雕像屹立於本法院大樓頂部,傲然蒙上雙眼,恆久地印證着法律爭議須以獨立的行事方式解決。雖然這是眾所周知的事,然而,於此時此刻,似乎社會較以往任何時間更須要得到這方面的保證。 ......
大馬爺在發甚麼牢騷呢? 回歸初期, 社會運動引發的刑事檢控, 最終在終審法院作結, 訂立了不少「開明」的案例, 法庭的裁決沒被政治對立的雙方人士質疑。可是, 近年的發展與過往不同, 雙方都開始直接對法官扣帽子, 尤其是主要審理這些案的裁判官, 不論庭裏庭外, 都對法官提出偏頗不公的指控, 這些純揑造出來的指控包括法官為了大陸青睞而把參與社會運動的人判罪, 或者指望退休後可以撈到政協的一官半職, 建制派相反就指法官屬於黃絲帶的, 所以警拉官放。憑空揑造最容易不過, 講的人完全不用付出代價和責任, 只要在網上講兩句就立即瘋傳起來。繼而有人在被檢控時在審訊過程中大放厥辭, 濫用司法程序, 阻礙正常審訊進度。更甚者就兩陣在庭裏庭外謾罵對壘, 被告、證人都受辱罵, 在法庭內聽到不合意的裁決, 立即對法官報以噓聲或辱罵。這些嚮往殖民地時代管治的人, 很諷剌地又敢於做在殖民地時期絕對不敢做的事。相對而言, 那些愛字頭的人又是否憧憬極權的統治, 又何以膽敢挑戰法官的權威呢? 如果在大陸, 這些揚言要審查法官, 建立檔案等行為的人, 不是干犯了顛覆反革命罪, 起碼也是尋釁滋事罪, 未審判就先收監一年半載。期望一國一制的人實在是神經錯亂抑或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呢? 揚言香港沒有法治, 不斷宣佈法治已死, 以及那些不停地挑戰法治底綫的人, 真的不察覺他們在自掘墳墓也把法治扯下作陪葬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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