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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隨筆
為李波、林榮基吭聲的原因
標少
2016年7月6日
寫上一篇心理上預備了有正反意見的留言, 我雖然拿黃國健來開玩笑, 為公義吭聲卻是嚴肅認真的態度。留言可見, 香港論壇的現象, 傾向扣帽子而疏於講道理。當然, 留言空間有限, 未必人人都長篇大論去講述自己的看法, 況且有些政客立場鮮明, 有往績可尋, 看得多心中已把他們歸了類, 而不會每一次都由頭到尾去作整體評價, 所以以圖方便, 就冠以甚麼甚麼的名稱, 就不屬刻意的扣帽子了。曾經有人叫我做五毛, 也有人說我舐共, 相反也有建制的留言罵我, 只有長期讀者才會真正感覺我是個徹徹底底是其是非其非的人。故此, 長期讀者就算不同意我的觀點, 也不會覺得我是一條受人擺佈的走狗。上文留言多次提出來質問, 究竟林榮基犯了大陸的甚麼法?

留言引用《立場新聞》一篇叫中國憑什麼拘留林榮基?的文章叫我評論, 坦白講我不懂評論, 況且那也不會是我評論的方向。我可以肯定講, 銅鑼灣書店諸君, 不論涉及著作、發行、出售、郵寄送遞或者作為權力派系鬥爭的打手去揭露中國國家領導人的書籍, 內容無論怎樣虛構、誣揑、詆譭、批評國家領導人, 都沒有觸犯任何香港刑事法, 或《基本法》賦予可以在香港施行的中國法律。至於林榮基有沒有觸犯中國法律, 我恐怕無能力評論, 也覺得不值得評論。沒能力評論的理由很簡單, 我不懂中國法律, 也不覺得可以用普通法的概念去理解中國法律, 任憑你怎樣翻閱中國刑法及出版法都找不到林榮基涉及禁書違了甚麼例, 也不表示在大陸的眼中他沒有違法, 把領導抹黑可以叫顛覆國家政權嗎? 香港人用普通法的思維去考慮, 豈不是想自己憂鬱沮喪, 我不做這種蠢事。如果有證據控告林榮基, 大陸覊押了他8個月, 都沒有提控, 我就真的不花時間去揣測了。

我對銅鑼灣書店失蹤事件一直關注的是越境執法破壞《基本法》的行為, 而並非李波、林榮基等的個人政治立場及他們在大陸政治角力中所扮演的角色, 我相信在某程度上這幫人不純是為了賺錢而出書 。我佩服林榮基的膽量, 他把自身安全押上作賭注, 別管是何俊仁抑或別的黨派的人陪同協助他召開記者會, 別管何俊仁或民主黨因此而撈了多了政治油水, 我們應該獨立考慮林榮基所講被拘禁過程及被「押解」返港一事對破壞一國兩制的啓示。雖然他不是像李波那樣被虜走, 林榮基說有人「押解」他返港讓他從書店電腦中提取訂戶資料帶回大陸, 本身已屬越境執法行為。儘管吭聲何其軟弱無力, 不吭聲卻是懦弱屈服的表現, 姑息不公義的人恬不知恥。我尊重持反對意見的人的看法, 但請提出理據而不是對極權山呼萬歲, 雖然這是新帝皇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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