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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只一次在blog裏提「蛋散」這個在法庭混的蛋, 他和我素不相識, 只在網上結緣。他吹捧過我的說話一早給我刪掉, 往事如煙, 不提也罷, 雖然家中還藏有一些上了頭條的報章, 那些年標少也曾經像個名人, 在路上會被記者攔住, 要訪問幾句, 都給我拒絕了。 上一次為蛋散寫的文是法律是個圓的波, 試圖為他解開心結, 事緣是來自他在法律年典禮一文的留言, 那是半年前的文, 他為了親戚聘請黑工一事奔波, 拖了我落水, 最後結果一如所料, 他的親戚判了監。昨天蛋散又再留言, 把親戚在獄中生活告訴我, 留言是第99個了, 字裏行間, 別有含意: 蛋散2016年6月25日 下午12:14 ~ 標兄早安 ~ 親友前陣子已經坐完了,也即日發了電話短訊給我。 她最近致電給我道謝,遲些待她定神之後會相約出來吃飯。 我想向你説説她在裏面的情況...... 她說肉體上不算辛苦,因爲每天工作時間才兩個小時,其餘時間都是閑著的。 可是她説精神上很辛苦,她剛進去的時候不停哭泣,最後局方安排她住在裏面的醫院,住了幾天。 她説入面完全不像醫院,人家告訴她這是醫院,她才知道是醫院。 她說常常被人罵,做什麽也被職員用粗口罵她做得不對,很難受。 我沒有親歷其境,未必能明白她的感受。 老實說,這條蛋散在庭内混了那麽多年,已經被很多人駡過了, 也有街外人用粗口來罵, 我早已當他們唱歌。 她說裏面的醫生也很兇,她不舒服,去看醫生,但醫生說她有些毛病是未坐牢之前已經存在,所以他不會處理。 她説裏面很熱,皮膚很癢,但醫生也幫不到她。 整件事完結了,我真的柯哩吉帝。我曾經一次又一次感到很大壓力,事關重大,我真的不敢自行回答她,所以一直抓著你這個水泡。 之前看過你其他文章,意思是說請那些貴價大狀,待遇會很不同,我完全認同,也見識過。 我曾經也想過,找個例如 Alan Hoo, Wong Ching Yu, Lawrence Lok, Andrew Bruce 等等, 就算 PG, 結果可能會不一樣,可是普通人家,根本無法負擔。 一百幾十萬和坐幾個星期,也寧願坐牢算了, 況且又不是冤案。 其實我主觀認爲初犯這項控罪, 不該判即坐, 可是這終歸是我的主觀意願而已。 有時經過職員通道,剛宣佈判決,案件完了,大炮來裁判署,有些官忍不住在職員走廊對職員說:“哎也,好在,剛剛揾到位放佢。” 相信閣下一定見識過,有些官根本怕了大炮,一路審,根本一路在替辯方找 doubt. 親友雖然最終要坐, 但你半年來所提供的協助, 對她和對我來説同樣非常重要。 不一定是令被告人無罪釋放才算幫忙,在他們彷徨無助時提供真確資料, 不是老點, 不是靠嚇, 對被告人來説已經是很大的助力。 蛋散在法律年典禮一文那幾十個留言, 循着次序去看是香港一個普通市民的寫照, 由犯法被抓, 驚惶失措, 一路發展的心態, 繪形繪聲, 生動活潑, 像一篇小說。事態像花貓逐尾, 兜兜轉轉, 最終都是實力取勝, 盡在掌握之中, 法律不是法術, 花巧招數騙不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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