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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經唔正經
全部是白痴
李耀偉
2012年7月10日
相當一段時間沒有為香港事發聲,對上一次是梁振英僭建未曝光,梁班子人選未定,七一遊行未發生,行政會議召集人是誰也未公佈。戲劇性地,只參加了一次行政會議的召集人林煥光已在日前嚷着跳船,而他的言論更暗示梁政府是一條賊船。

林煥光說他原以為當了召集人一職是可以阻止惡法推出,但他自認這想法太天真了,故他及早了解真相後不如早退。此事對梁政府來說是一次極大的打擊,我認為比七一大批市民上街更重要更具破壞力。因為七一上街人事多少還可以賴在曾蔭權的頭上,而林煥光是梁班子選的,召集人那麼重要的角色肯定也獲西環的認同,竟然上任未做事,只開了一次會便打退堂鼓,給人的印象太兒嬉了,那不是天真而是政治白癡,西環白癡,梁林都是白癡。

行會向來都是港督特首的高級咨詢機構,而在個別事件上,也是一個決策機構。以往殖民時代,常出現「港督會同行政局決定」的說法,但絕不是單單「行政局決定」,因為行政局從來是兼職成員組成,他並不是正式的官員機關,不是政府行政成員,內裏有官守成員,但更被社會注目的是非官守成員,代表首殖民時代社會上的精英階層的意志,及回歸時代的社會各階層的意志。我說各階層可能不被讀者接受,因為民建聯代表的專業團體及工聯會代表的工人階級在泛民支持者眼中是黨的代表而不是代表市民,故泛民說這是黨官商勾結。但無論如何,民建聯及工聯會之能入立法議會,是靠選票,而不是阿爺「派入局」的,所以回歸後的行政會議所代表的聲音比九七年前更能代表各界人仕。

好了,做為行政會議召集人的天職原來就包括「阻止惡法」推出嗎?我毫不保留地反對這種白癡的想法。行政會議只能影響特首及其團隊即官守成員的想法,即通過進言來改變施政。說到底施政是行政機關的事,怎可能由兼職人仕主導施政,又或阻止施政呢?

「法」無論如何惡,也不是行政機構所立的法,這是立法會的事,行政機構如何強攻也只能提出意案,通過立法會一系列程序,社會討論,立法會最後投票而作定案。梁振英如何代表着黨,在曾蔭權執政期間也不可能取替曾政府,也不能指揮立法會,為何林煥光白癡到認為自己可以阻止惡法?他認為惡的法,特首會同行政會議通過了,也得由官員立案一步步通過立法程序,那麼多重保險,我們相信梁、林,還是相信整套遊戲規則?

梁振英與西環找來林煥光充當召集人也是另一種白癡!港英遺留下來很多以公務員身份或以專業人仕身份進入政途的人物(如公民黨及林荗波)都有一個通病,那就是進入污穢政壇的同時期望自己中立專業,純潔並持守守則的身份不變,這個世界是沒有這麼便宜的事!

政治講妥協講利益交換,公務員形象及專業人仕外表不過是包裝。從政可以服務社會作為政客自己終極目標,即可以不問實際財金利益,但在政壇內絕不能因為自己奉獻精神而認為自己代表着真理和正義,此兩者只能寄望司法機構把守,又或者我們靠上帝作最後審判。政治一定有立場,過程有惡鬥,決策結果與真理正義無關。

揀了林煥光這麼兒嬉的人作召集人,無疑是梁振英的一大白癡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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