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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看過一則新聞,指有立法會議員涉嫌阻礙其他立法會議員離開立法會,而嫌疑人則反指有立法會議員出言恐嚇及損毁其車輛。最後,閙上警局了。 假設有人阻其他人離開,其他人報警有理。 假設沒有人阻其他人離開,其他人(不止一人)報警屈某人阻路,可能性不是沒有。 大家都是議員,平日在會議室經常見面,而議員的長處就是議事,理應好好講道理。如果本來就是刻意阻人離開,必有所恃,大可光明磊落。如果不是刻意如此,引致此等誤會及他人不滿,陪個不是便是了。 要吵架做SHOW搏出位,或許也是搏取其支持者的選票的一着棋,不過吵到上警局,就是浪費警力,浪費納稅人的錢了。 我實在覺得這等議員真是連小學生都不如。即使是小學生,也懂知錯能改,做錯事要講對唔住吧。 如果我們的民選議員是這等貨色,我們也真的不太急切需要民主了。 E-mail : howainam2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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