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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傳媒報導壹傳媒老闆黎智英多年來涉多番捐款予泛民人士,黎直認不諱。至於有報導指其助手MARK SIMON是美國人及其身份特殊,估計黎的捐款來自外國,黎則強調所有金錢都是自己賺回來的。
據黎的說法,捐款是用自己的錢做「有益」的事。黎本不欲曝光這些捐款事宜,但既被發現亦不會否認。用自己掙的錢來做有益的事,當然是好事。至於何謂「有益」,從受捐款的人均是泛民主派人士,可見泛民主派人士所做的大部份事,在黎心目中應該是「有益」的。捐款目的正正是支持泛民主派推動民主發展。
捐款給政黨本身是無問題的,受捐款的人如果是議員,為了避嫌,應該要求捐款人直接捐款給政黨,再在討論捐款人相關的議題上發言之時,做足申報便成。至於「受人錢財,替人消災」這些常識,看來泛民議員不太懂,始有「不接受有條件捐款」之說。
看過這輪報導,我只是有一事不明。如果我要搞傳媒生意,報紙又好,雜誌又好,以中文字的內容為主,讀者亦是中國人為主,我會找識中文,土生土長的中國人幫手。黎當初會請個鬼老來幫手,這個鬼佬如果不是他相識多年的同窗好友,必有過人之處。黎不委託他人,就專門叫鬼佬把捐款由黎手上轉交予泛民,可見鬼佬甚得黎的信任。然而,鬼佬似乎能力只是一般,老闆吩咐鬼佬秘密捐款,現在都通天了。看報導有指有大公司不再在壹傳媒落廣告,鬼佬除了去乞廣告,似乎也是一籌莫展。 未知黎老闆會否給鬼佬一個大信封? 且拭目以待。 E-mail : howainam2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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