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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千禧大疑案
屋頂或是星空?——香港租務管制的歷史教訓(2)
侯運輝
2015年2月23日

(原文發表於19791127日的《經濟觀察》)

 

趕租客新樓重建

 

業主在什麼情況下,才會使出他們最後的一招 —— 拆樓重建去趕跑住客呢?拆樓重建時,業主要付出建築及其附帶的一切費用,而且還少了原有的租金收入;但新樓建成後,同樣面積的單位可以收二千元的租金,除去每月攤還一千元的建築費予銀行外,仍比較在租務管制下的六百元,多出整整四百元。在這種情況下,無論樓宇的年齡是多少,結構是否完整,業主必定會考慮拆樓的了。

 

一九二三年,香港第一次實施租務管制的後兩年,市場租值已高於管制值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後多業主都以收樓重建為理由,迫令住客遷出。議員保洛(Pollock)對當時的港督司徒拔(Stubb)說:「成千願意兼有能力交標準租值(管制租值)的住客被逼遷。他們卻未犯任何過失。」

 

犯過失的當然不是住客。租務管制的原意,是讓住客都能有瓦遮頭,但部分住客現在卻被逼住在星空之下:「現在數以百計的人住在街上,爵士閣下,我曾聽說睡在室外是相當合意和有益健康的,但這樣的觀察卻與我們現在的天氣情況不大相符。」

 

保洛先生不單有幽默感,而且他還指出問題發生的根源:「大量樓宇重建,加深了屋荒危機……瘋狂的重建計劃,已危及殖民地每一個人。」

 

當時拆樓的瘋狂情形,可以下一個例子為代表。位於上海街三百四十九號的一幢樓宇,建於一九二一年,一切結構良好。由於租務管制的結果,建成後兩年,便拆卸重建了。租務管制是這幢新樓的催命符。

 

官員解決問題的辦法,永遠是治標不治本的。保洛議員並不建議撤銷造成屋荒的租務管制法案。反之,他卻要成立一個委員會,去審查樓宇的結構,以決定應否批准拆建。

 

值得一提的是,當時的港督司徒拔爵士,於一九二一年倡議租務法案時,他是表示贊同的,但在一九二二年六月,他看到揠苗助長的結果,看到市民被逼睡在街上的情景後,他公開承認管制是「違背了經濟規律」。相信司徒拔是香港歷史上空前絕後,唯一公開承認犯了政策錯誤的港督!

 

必令樓宇愈短缺

 

無可置疑,租務管制並不是解決屋荒的好辦法,卻肯定是惡化房屋短缺的有效方法。由於資訊是昂貴的(Information is costly),作決策不可能不發生錯誤,但錯誤卻有大小之分。從小錯誤學總比大錯誤中學的痛苦較少。私人企業在市場裡犯的錯誤影響不大。

 

麥當勞漢堡飽在成功的路上,也犯了不少錯誤,但麥當勞的錯誤不會使任何一個市民捱餓。政府的決策錯誤,卻影響了廣大市民的生活,很多結構良好的樓宇被拆,使到數以百計的人睡在星空之下,這便是大錯。但若犯了大錯,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如一九二二年的租務管制)卻仍不汲取歷史教訓,今天的立法議員仍漠視經濟規律,仍嚷着要擴大租務管制,這是否愚不可及呢?

 

日光之下無新意,揠苗助長的愚行還是不斷上演!

 

- -

 

* 本文根據張五常教授於一九七五年三月發表於Economic InquiryRoofs or Stars: The Stated Intents And Actual Effects Of A Rent Ordinance一文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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