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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千禧大疑案
沒有脊骨的一群(1)
侯運輝
2015年3月4日

假若受過教育的人也不知道將價格規限在市場價格之下,必然會發生「短缺」的話,那麼相信與他們講什麼經濟道理也是枉然。

奈特(Frank Knight),一九四九年《美國經濟評論》第一二七四頁

 

香港的租務管制法例——業主與住客(綜合)修訂法例於農曆新年前立法局復會時三讀通過成為法例的可能性甚高。猶如醫學界已掌握充分證據證明,吸煙可以致癌,但吸者自吸,吸煙人數並沒有顯著降低;經濟學家也從理論與實踐兩方面同時指出租務管制只會減少房屋的供應,與解決居住問題根本背道而馳。但現在甚少城市沒有實施租務管制以破壞房屋供應!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海耶克教授曾撰文談三十年代維也納的租務管制所產生的惡果;另一位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芝加哥大學(現在胡佛研究所)的佛利民與史蒂格勒(G. Stigler)於一九四六年合作撰文抨擊紐約的租務管制法例(指佛利民僅為貨幣經濟學家只是一些愚人的狂言);法國經濟學家B. Dejouvenel於一九四八年曾就巴黎的長期破壞樓宇法例——租務管制發表評論;英國經濟學家比殊(F. Paish),於一九五二年也撰文抨擊英國的租務法例為害之大;北歐的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也有租務管制,瑞典經濟學家萊登(S. Rydenfele)於一九七一年指出,租務管制是肥了富人、苦了窮人;現任教西雅圖華盛頓大學的張五常教授也分別於一九七五年及七九年,發表了兩篇有關香港租務管制研究報告(香港的第一次租務管制於一九二一年實施,歷史悠久。)

 

既然實施租務管制法例的城市多不勝數,各國政府也素來不聽經濟學家的抗議,香港政府這次再擴大租務管制的範圍,我們也毋須詫異。雖然經濟觀察諸作者曾力辯管制並非解決屋荒的治標和治本的辦法,但我們卻早預料管制事在必行。

 

但這次的租務管制,卻有三點值得我們深自警惕。

 

其一,是受到這次租務管制法令影響的樓宇,僅為全球公私樓宇的百分之五(目前本港共有樓宇八十六萬三千間方屋,只有四萬三千間不受現行的租金法例管制);而這百分之五的樓宇,其中大部分住戶散布在淺水灣、山頂、舂坎角、半山區及赤柱等地區,屬於跨國公司僱員、政府高級公務員等等。對住在公共房屋四十二萬二千戶普羅大眾根本毫無好處。但這百分之五的住戶,卻可以獲得幾近全港輿論一致的支持(相信《信報》是唯一主張和發表對租務管制的傳播媒介)。我們不禁要問:政府撫順這樣的民意究竟是市民的福還是禍?

 

其二,從這次管制事件的演變,可清楚看到「官字兩個口」這句老話的正確性。房屋司施恪在立法局答辯為何政府不擴大租務管制時,何等雄辯滔滔條理分明。他那時的結論是「可能要做的事(指租務管制)的有利效果,不足以彌補所造成的損害。」但不足一個月後,他竟然自掌嘴巴,強調管制租金是對的。究竟在這個月裡,施恪先生遭受到怎麼樣的精神打擊,以致他脊骨受到嚴重損害,「打倒昨日之我」呢?

 

其三,是被政府養在本港兩所大學、理工學院裡近百名「經濟學家」,幾乎絕大多數均保持緘默,沒有盡學人授業解惑之責。他們是否也患了脊椎骨軟化症呢?誠如文首所引經濟學大師奈特的話:「受過教育的人也不知道將價格規限在市場價格之下,必然導致短缺的話」,與這些「經濟學家」談經濟也是白費心力。更何況是教經濟學的人,也不知道這個道理?以下筆者將引各本通用的經濟學教科書裡對租務管制的評語,和附上那個任何唸過大一經濟學的人都看過的圖——經濟學界對租務管制的結論幾乎是一致的。

 

-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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