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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長河偶拾
约翰王(下)文字版
松涛说史
2022年10月31日

 (原文發表於20221026)

约翰王被菲利普打回了英国。海外领地全部折腾完了,这一下该轮到英国本土遭殃了。

    约翰王当然不甘心自己的领土被法王夺走,可是,要打仗就得有钱,以前国土辽阔,英吉利海峡两岸都是自己的,军费由各公国下属的爵爷们提供,现在海外领土全归了法王,领地上的爵爷们也纷纷改换门庭投靠了法国王室,法王的腰包鼓起来了,而约翰王的军费只能全部落在英国本土了。

    约翰的眼光盯上了英国的王公贵族。

    他先是出台重税政策,凡是老贵族死了,儿子就必须缴付巨额的遗产继承税,如果付不起就没收财产;其次,他找出各种稀奇古怪的罪名构陷贵族,以此剥夺对方的财产,然后再要求“犯事者”缴付巨额罚金。有一个伯爵实在付不起赎金,请求延缓,约翰就派兵闯入伯爵城堡,要带走伯爵的儿子作为人质,伯爵夫人害怕了,对着士兵哭喊道,国王把自己的侄子都杀了,我怎么敢把儿子交给你们?

    这话犯了大忌,王侄亚瑟之死轰动各国,但约翰死不认账,现在他见本国的贵族揭了他的老底,那还了得?结果伯爵夫人和她的儿子被关进大牢,活活饿死。

    贵族被整的七零八落,纷纷逃亡,贫苦的百姓更是没有生路了,正是在约翰王残酷的统治期间,英国历史上家喻户晓的绿林英雄——罗宾汉传奇诞生了。在英国中部的诺丁汉舍伍德森林,以罗宾汉(Robin hood)为首的绿林好汉们劫富济贫、与约翰王及其诺丁汉地区的官兵展开了武装斗争。

    约翰的钱包鼓起来了,他终于凑足了打仗的本钱。1214年,他渡过海峡,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奥托四世(Otto IV)联手,兵分两路,从南北两个方向夹击巴黎。

    约翰亲率南线军队,起初,他取得了胜利,但是,当他听说法王派自己的儿子——英武的路易王子(未来的路易八世)南下了,约翰性格中的胆怯懦弱再度发作,他不敢应战,而是抛弃了协同作战的北线联军,撤退到海边,随时准备溜之大吉。

    法王菲利普亲率大军和奥托四世指挥的北线联军在法国北部的布汶相遇了。1214年7月,历史上著名的布汶战役(Battle of Bouvines)爆发。双方展开了激战,菲利普一马当先杀向敌阵,战斗中,菲利普几次被打下马,但是,勇敢的法王换上战马继续战斗,终于取得最后的胜利。

    布汶战役不仅彻底断了约翰王反攻大陆的梦想,更重要的是法兰西由此取代了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奠定了在欧洲大陆的霸主地位。

    灰头土脸的约翰王回到了英国,这一下,被整的人财两空、国破家亡的贵族们再也忍不住了,积郁多年的怒火爆发了。贵族们联合起来发动了叛乱,叛军控制了重要的军事要塞,占领了伦敦,他们公开宣布,不再承认、也不再效忠约翰王。

    在此全面内战一触即发之际,坎特伯雷大主教兰顿(Stephen Langton)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作为罗马教皇钦定的英国最高宗教领袖,兰顿有着崇高的地位和巨大的影响力,他一方面劝阻约翰王放弃武力镇压,另一方面,他劝说反叛的贵族,不仅为了当前,也要为英格兰的未来做出对国王以及社会各阶层都能接受的合理妥协。

    叛乱贵族接受了大主教的建议,兰顿根据贵族们的意见并参照英格兰历代国王登基时对国民的承诺,起草了这份在英国历史上最为重要的文献——《大宪章》。

    大宪章总共有63条,它的主要内容是,教会拥有自主选举的权利,国王不得干预;征税税金必须公开、合理,未经同意,不得额外征税;伦敦以及主要的大城市享有自治权。

    《大宪章》中最为重要也是影响了后世很多国家法典的则是第39条:“任何自由人,未经依法审判,均不得被逮捕、监禁、没收财产,剥夺法律保护,流放或加以任何其它损害”。

    而最让约翰王不能接受的则是第61条,该条款规定,为了保证《大宪章》的实施,由25个贵族组成监督委员会,国王如果违反《大宪章》,该委员会有权以武力夺取国王的城堡、土地和财产,迫使国王恪守宪章。

    由此可见,《大宪章》的根本宗旨就是限制王权,王权在法律面前也必须低头。这可是在八百年前(相当于我国南宋时期),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都是“君权神授”大行其道的时代,《大宪章》竟然敢于发出“王在法下”的呐喊,这的确是一个划时代的宣言。

    至于第39条,未经审判,不得逮捕、监禁,这是法学史上的一个突破性观念,即“程序正义”,这是英美普通法系中的一个重要原则,那就是不仅仅要关注审判的结果(即“实体正义”),而是要特别强调审判过程的公正透明。程序正义(过程)是种子,实体正义(目的)则是果子,坏种子结不出好果子。

    五百多年后,北美殖民地正是援引了《大宪章》中的“未经同意,不得纳税”的条款而掀起了独立战争;而以后的美国宪法,特别是它的前十条修正案(即“权利法案”),基本上就是参考了这份古老的《大宪章》。

    当约翰看到《大宪章》文本时暴跳如雷,他破口大骂这些乱臣贼子:“让他们干脆把我的王冠也拿去吧。”

    但是,即便恨得牙痒痒,已经陷入绝境的约翰王除了接受,无路可走。1215年6月15日,约翰和叛乱贵族们来到了温莎城堡附近的兰尼米德,在双方虎视眈眈的氛围下,约翰被迫在递上来的《大宪章》上盖上王室印玺。

    但是,罗马教皇认为,《大宪章》是叛乱贵族胁迫国王签署的,不具有合法性,这是一份非法文件。约翰王本来就是满肚子的火,得到教皇加持,自然就翻脸不认账了。于是,约翰王和贵族们的内战又开始了。

    约翰王撕毁了大宪章,这让贵族们失去了最后的希望,他们突发奇想,决定邀请法国王子路易前来英国担任国王。

    路易王子是菲利普的儿子,就是以后的法王路易八世(
Louis VIII le Lion)。理论上,他也具有英国王位的申索权的,因为他的妻子是亨利二世和埃利诺的外孙女,也就是约翰王的外甥女。心中窃喜的路易王子率领法军渡海进入了英国,在叛乱贵族的拥戴下,路易王子在伦敦宣布自己为英国国王。

    正在王军和叛军剑拔弩张、相持不下期间,1216年10月,50岁的约翰王染病身亡。

    对手没了,内战自然也就没必要打了。约翰王留下了一个9岁的儿子,贵族们认为孩子是无辜的,不应受到他父王的牵连,于是决定拥护这孩子继承王位,他就是英国金雀花王朝的亨利三世(Henry III)。

    至于兴头正足的路易王子,贵族们则给了他一大笔钱,请他哪儿来还是回哪儿去吧。路易王子虽说是打了一把酱油,应邀当了几天英国国王,但能得到一大笔钱,全身而退,也挺满意。于是也就撤军回国了。

    九岁的孩子毕竟好对付,贵族们又借此机会重新颁布了一遍《大宪章》。刚死了丈夫、孤弱无依的王后——就是那个被约翰王抢婚的伊莎贝拉,为了稳住王位,只得让儿子亨利三世在文件上再度盖上印玺。

    但是,从以后的历史看,大宪章的颁布并没有完全压制住王权,国王和贵族以及和以后诞生的议会之间又进行了数百年的斗争,直至四百多年后,1688年英国爆发“光荣革命”,颁布了《权利法案》,再度重申了古老的《大宪章》中限制王权的条款,王权才被装进了笼子,君主立宪政体才真正的在英国建立,直至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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