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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明初天下初定的特殊時代背景、人才匱乏等客觀原因,明前期存在官員多缺的現象。 這一時期,文官補缺處於初步探索期,整體看來,明前期對於官缺持非常重視的態度,積極採取措施進行補缺,達到了相對較好的補缺效果。 這也是為什麼明朝前期能那麼快穩定江山的原因之一。 重視官缺積極補缺 作為官員補缺的最終決定者,皇帝對官缺的態度直接影響著補缺的進行和效果。 明前期,王朝初定,統治者勤於政事,對官員隊伍的建設異常重視。 整體來看,明前期的各位皇帝對待官員補缺是積極主動的,不僅重視對官缺的排查掌握,還強調官員補缺的及時性。 一方面,重視官缺的排查,規範官缺的奏報。 官缺的查報,也是補缺的第一個環節,是補缺的重要前提,明前期皇帝對此格外重視。 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正月,令吏部此後每月對官員貼黃進行整理,及時掌握各官職的官員在職情況,一月更替一次,每年年終進行一次整理保存。 對遷轉官員的履歷進行更新,對離職官員加以去除。如此逐年累月地進行官員的清查,能夠對內外官員的數量及各職位的缺員情況有整體性的把握。 另一方面,強調補缺的及時性。 洪武十年(1377年)十一月,太祖言:“近者天下有司奏缺官,朝廷以時選補比除。” “以時選補比除”反映了太祖對官缺的重視,官員補缺及時有效地進行。 洪熙元年,北京直隸及山西、陝西其府、州、縣官多缺,仁宗對侍臣說:“守令,民之父母,豈可曠缺?選拔除授實合朕心。” 將地方官視為百姓父母,令及時選補。同時,對於一些雜職官員的補缺,統治者也能夠加以重視。 明仁宗劇照 為了做到選補及時,皇帝還常命有司於日常多加留意、察訪合適的官缺候選人,做好人才的儲備工作。 如宣德五年(1430年)十二月,宣宗就選人補缺之事告誡行在吏部尚書郭璡等人,稱:“朕以用人之柄付卿,卿當為朕擇才。昨郡守多缺,乃命廷臣共舉古之人當斯任者。” 吏部是掌天下官員選調之事的部門,而地方官員多缺,卻沒有盡快選補合適的人選,於是令廷臣共同推舉。言語之中體現了皇帝對吏部選補官員不及時的不滿。 明成祖劇照 高度集權 明初,補缺官員或來自於大臣薦舉,或來自入仕官員,但都由皇帝親自對其考察,按照其才能授職補缺。 太祖、成祖皆勵精圖治,勤於政事,多親自過問官員的補缺事項,做最終的決策者。 太祖獨攬朝綱,朝廷大小事宜均由其直接負責。為了進一步強化皇權,太祖獨攬官員的補缺大權。 太祖曾言:“朕惟國家之用人也,去取雖在於人主,銓選必由於吏部。” 強調了官員的去留皆由皇帝決斷,而吏部作為官員的銓選機構,僅負責低級官員的選拔調用。 明太祖劇照 太祖非常重視官員的補缺,常親自出面主持官員的補缺調動。 如洪武十三年(1380年)正月,太祖御臨奉天門選官,命吏部將北平、陝西等北方多省的官員與浙江、江西等南方各省的官員進行互調補缺。 而考核不稱職或為事解降的官員,則不分南北,全都派遣到福建、汀漳等南方偏遠地區,以示勸懲。 永樂時期,成祖因循太祖遺風,緊握內外高級官員的補缺大權,並令文武大小官員“俱從行在吏部、兵部奏請銓選”。 “奏請銓選”表示吏部銓選大小文官,具要告知成祖,聽由成祖裁決。 如永樂七年(1409年)二月,六部、都察院、翰林院、太醫院、欽天監堂上官,通政司、大理寺、國子監、太常寺、光祿寺、鴻臚寺、尚寶司等堂上掌印官,六科都給事中以及布政司、王府長史有缺員,均是由吏部奏請擢用。 永樂十六年(1418年)三月,各處布政司、按察司官多缺。成祖便令行在吏部從廷臣中選擇有賢能的官員補缺,吏部遵照其意執行。 與太祖時期一樣,吏部在補缺中的作用只是負責執行。 明成祖劇照 不拘資格因才擢用 針對缺官較多的狀況,明前期皇帝廣羅天下英才,多不拘資格出身,而重視才能,並時常出現官員不次擢用的情況。 太祖時期,不拘資格選用官員的思想較為濃厚。 太祖曾言:“朝廷爵祿所以待士彼有卓越之才,豈可限以資格,朕但期得賢。” 反映了其不拘資格的用人思想和對賢才的重視。太祖對於內外大小官員一視同仁,經常不次擢用。 明太祖劇照 還有一點能看出來不拘資格的補缺方式,那就是雖然太祖懲治官員貪腐力度甚大,但對於真正有才能者,也時有重新起任的情況。 早在明王朝建立之前,太祖便對中書省臣言:“人之才能各有長短,故治效亦有遲速。夫質樸者多迂緩,狡猾者多便給。便給者雖善辦事或傷於急促,不能無損於民;迂緩者雖於是或有不逮,而於民則無所損也。”於是命中書省錄用諸司劾退官員。 明太祖劇照 洪武十五年(1382年)正月,太祖又對吏部臣言:“近內外官員有以微罪罷免者,其中多明經老成、練達政務,一旦廢黜不得盡展其才能。朕甚惜之,爾吏部可移文各布政使司,凡罷免官通經術有才幹者,悉起送京師。”於是起用五十餘人至京,皆擢居顯職。 不拘資格選補官員的思想被明前期的幾位皇帝較好地繼承。成祖即位後,便大量起用建文時期舊臣,因才擢用。 明太祖劇照 永樂元年(1402年)九月,吏部尚書蹇義稱:復用一些在建文朝被罪免的官員不符合常例。成祖言:“古稱任官惟賢才,初興之主往往因材於前代,況出皇考所造就,豈得因建文嘗用而遂棄之,自今勿複分別,但隨才擢用。 ” 反映了其承襲太祖以才用人,不論出身、背景的思想。 不過不拘資格不代表沒有原則,明前期各位皇帝對於補缺的態度是相當謹慎的。 明成祖劇照 如永樂年間,針對布政司、按察司官多缺的情況,成祖曾言:“布政司、按察司即古方岳之臣,方數千里之地民生吏治懸諸數人之手。得人則民安而政理,不得則民不安政不理。其任匪輕。” 強調了布政司、按察司官員執掌一方民生吏治的重要性,令“於今廷臣中有賢能者可選用之”。進一步反映了其對布政司、按察司官員品德的重視。 明成祖劇照 洪熙元年(1425年),四川按察司府、州、縣官多缺,仁宗對吏部尚書言:“任官必須擇人,不可以缺多輒濫授也。” 認為雖然官缺較多,但選官還需加以選擇,不能隨便濫授。 再如宣德三年(1428年)八月,行在都察院右都御史顧佐以監察御史多缺,訪察舉薦進士、監生、教官等各類候選人四十餘員。宣宗稱:“風憲固當用端謹者,亦須有才猷方稱,未可遽授此職。” 認為風憲官具有特殊性,不能隨意進行補缺,令候選人在各道歷政三個月,並令都察院考察其言行、品行,劃分為三個等級,再由皇帝親自選擇任免,充分體現了皇帝對人才的重視。 明宣宗劇照 結語 明前期能很快地穩固江山,和朱元璋的能力必然掛鉤,但也跟重視官員補缺也有一定關係。 有句話這麼說,君臣更替,是人事最大的變化,不可不知。積極補缺官員對明朝坐穩江山也產生了相當大的積極作用。 明太祖劇照
文章來源: 汗青史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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