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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經新聞及評論
美国政府已把我们当敌人
华山穹剑
微信号
2024年4月6日

(原文發表於2024年3月14日)

今天,美国众议院刚以352-65的高票压倒性通过针对TikTok的法案。众议院议长、共和党人约翰逊发表声明呼吁参议院配合推动该项立法:       

“像TikTok这样的应用,让中国共产党向我们的青少年推送有害内容并进行恶意活动,例如收集美国人的位置、购物习惯、联系人和敏感数据。今天的两党投票表明,美国国会反对中国共产党试图监视和操纵美国人的行为,并显示我们阻止敌人的决心。”

请看约翰逊的表述,堂堂众议院院长——美国政治排位第三号的人物——毫不掩饰地将中国称为“敌人”(enemies)。这非常清楚地展示了华盛顿政客们对待中国的真实态度与立场:他们无论在认知、还是在行动上都已将我们看作敌人,运用的是战时思维,讲述的是战时话语,贯彻的是战时措施。          

对方已经把你当成是敌人,而且好就好在也不遮遮掩掩,谋阳谋,打明牌,把一切都摆在台面上。

但如果这样,我们还想用和平时代的逻辑去分析对方,用和平时期的方式去与对方相处,那就很幼稚了,会犯很大的错误,造成很严重的后果。

而以我个人接触,中国社会上层/中上层精英中,许多人对美国反华现状的认知是不足的,对美国仍然抱有很大的幻想。

(为免歧义,这里我明确指出:我所指的“美国”,指的是美国政府、政客、政治、外交政策及支持这种政治的社会面,而非具体的美国人、美国企业或美国社会组织)。              

过去几年发生的许多事情——从华为到TikTok,许多中国精英(主要是中老年精英)对“灯塔国”的认识确实在增加,但仍然很不够。

他们对中美关系的现状感到十分的惋惜;他们对中国的政经模式和发展道路不理解、不认可、不信任、不接受;他们特别喜欢关注美国的优势,强调美国的优势,热衷于散布焦虑(“美国这个好那个好,中国要完蛋了”),而且认为中美关系搞成这样,责任都在中国自己(“还不是因为我们搞成这样,害得美国人这么对待我们”);

我们不能说这些人主观上是不爱国的,只不过他们受美国影响太深,使得他们不知不觉地就会站到美国一边,从美国的角度、立场、意识形态理念,对中国的政经模式与发展道路评头论足,指指点点,并且认为这种批评才是真的“爱中国”。

说美国“PUA”我们的精英,收买我们的精英,甚至裹挟我们的精英,这在一些人身上确确实实是存在的。这种思维,轻者叫绥靖思维,严重的叫“殖民”思维。          

但实际上,他们对美国政治的理解又是肤浅的。正如当年香港闹事时,黄丝对英国、美国乃至广义西方的理解与认知极浅。崇尚美国的中国精英们,对美国普通老百姓其实并不了解,也不关心,更谈不上不有共情。他们眼中的美国,其实就是美国东西岸的精英“泡泡”。

我有时和朋友说,确实,全球的精英都可以享受美国科技、教育、医疗带来的福利——甚至直接到美国去消费——比如有钱人的孩子可以到美国上常青藤,老人可以到美国享受最好的医疗技术——但这都是占美国人口绝大多数的美国普通老百姓(和“中产”)所“贡献”出来的——他们生在美国,自己却无法享用这些资源。

美国的左翼和进步主义者会告诉你,这里是富人的天堂,穷人的地狱,最赤裸裸的资本主义和市场主义的弊端的集大成之地。

诚然,地球上有美国这样一个国家也挺好的——不妨让它以自己特殊的方式造福全人类,如果它有做得好的地方,应该积极学习借鉴,但也无需神话。

但我以为,只要有条件,还是应当尽可能理性、客观、免除偏见的全面地看待美国的优与劣,“好”与“坏”,能够客观的看待自己国家的历史与现状。避免总站在美国精英的角度对中国指手画脚;

分析美国和分析中国时不要脱离历史和现实语境;不要认为美国代表的就是“真理”;不要只关注美国“硬币”好看的那一面,而忽略“硬币”不那么好的另一面。              

最后,再回答一个经常被提及的论点——也是我自己会思考的一个角度:有的人说,中国大陆不是把美国社交平台都封了么,那么人家反过来封你一个,也不冤枉啊。          

这里需要引用作者在上篇写道的:          

“中美政府在对待对方企业的态度上,其实已经存在性质上的差异了,使得在中国展业的美国企业获得的待遇其实要优于在美国展业的中国企业。甚至可以以互联网社交媒体为例:如果美国社交媒体企业能够配合中国的互联网法律要求,其实是可以在中国展业的,但反过来就不行了:只要是中国背景企业,无论如何遵守美国法律,恐怕都不能在美国展业。这就说明两边实际上是“非对称”。未来,伴随美国国内政治的发展,反华政策将层出不穷,中美这种“非对称”差异还会扩大,直至中国采取反制。”         

需知,美国政客已经在联邦法律里明确将中国确立为敌对国。另需补充,在持股比例的认定上,美国也更为严格:根据反TikTok法案HR.7521(以及去年提出但未获推进的S.347/H.R.1081《ANTI-SOCIAL CCP Act》,企业由中方直接或间接占股20%,甚至受其“指示”,都算“中国控制”,都要被纳入强制监管范围。   

也说说几段感言:          

第一,俗话说,“儿不嫌母丑”,要始终热爱自己的祖国,无论她有什么样的缺点;在百年不遇之大变局年代,当然要坚定地做出选择,不要多问国家能为自己做什么,而问自己能为国家做什么;

第二,你在中国生,中国长,那么出来就是中国人,至少美国人会认定你是中国人。当年美国白人认定黑人的标准,是“one-drop rule”,有八分之一的血统,你就是黑人。现在看美国企业对“中国企业”的认定,就是这个标准;

第三,多读一读历史,看看19世纪的时候洋人是怎么欺压中国的。读一读历史,1945年代德国还在搞犹太人大屠杀,迄今只要在1945年之前的德国人,就活在人类历史上最残忍的大屠杀年代同一时期;

1960年代,美国许多州还在奉行对黑人的种族隔离与歧视政策,也就是说,在1960年代之前生人的美国人,就是和种族隔离政策同时期的人。(作为参考,我的父亲生于1946年,母亲生于1951年,正是西方这些极端政策的同龄人,这才距离我们一代)。

人可不是一代就变“文明人”的,只是年轻人忘记了历史而已,以为他们生来就是好的。

不要把西方人想得太坏,但也不用把他们想得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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