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怡居
過去7年,我司每年平均捐出52%純利作慈善用途,款額動輒以百萬元計,可稱實 至名歸的社會企業。閣下光顧我司,是變相自己做善事!日後請多多光顧為感!
尖沙咀總行 : 2569 2192
太古城華山分行 : 2569 1339
沙田銀禧分行 : 2636 1380
太古城明宮分行 : 2560 3738
沙田第一城專責組 : 2647 1838
杏花邨專責組 : 2898 0007
尖沙咀總行 : 2569 2192
太古城華山分行 : 2569 1339
沙田第一城專責組 : 2647 1838
沙田銀禧分行 : 2636 1380
太古城明宮分行 : 2560 3738
杏花邨專責組 : 2898 0007
   回應 : 0
好文共賞
我們欠的不是辱警罪
屈穎妍
暢所欲妍
2023年7月5日
 (原文發表於2023年2月2日)
 
這幾年,常常看到刁民辱罵執法者的情景,於是愈來愈多聲音要求,香港要立辱警罪、或者侮辱公職人員罪。
 
  立法,當然是最有效的阻嚇方法,但我奇怪,在未有法例之前,難道就真的對刁民束手無策嗎?以前殖民統治年代沒有刁民的嗎?為甚麼從前看不到通街粗口辱警的風景?
 
  近期,我看到幾場精彩的演出,終於明白箇中因由。
 
  今年11月,一名交通督導員在深水埗抄牌時,被洗車屋幾名古惑仔追幾條街辱罵。事後,深水埗警區立即出動刑事探員、特遣隊、交通隊甚至警犬隊等等,連續幾日高調掃蕩該區的違泊車輛。風聲鶴唳下,那幾個累街坊的古惑仔立即跪低,公開道歉,還要接受涉嫌「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的檢控。
 
  12月,一名躁底「外賣大叔」在銅鑼灣鵝頸橋底被抄牌,又是舉機拍攝及辱罵交通督導員,結果同樣引來警察大舉掃違泊。
 
  聖誕前夕,一名男子在粉嶺被抄牌後憤而向交通督導員潑熱奶茶,被警員當場以涉嫌「普通襲擊」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拘捕。
 
  以上的「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一經定罪要監禁12個月,「普通襲擊」有機會判監1年,「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則是6個月,誰說沒有辱警罪就奈何不了刁民?
 
  發洩完、攞完彩,原來要付上牢獄代價,看到一個、兩個、三個可鑑前車,以後刁民在說粗言動粗之前就會懂得三思。
 
  其實,我們的法律百寶箱內還有很多可用工具,刁民對警察的要求粗口爆舌、諸多刁難,已有機會觸犯阻差辦公或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問題在於,掌權的人懂不懂用?敢不敢用?
 
  怪刁民滿街的同時,為官者也該反思,是否過去太多縱容忍讓,令刁民以為誰大誰惡誰就正確?
 
  原來,社會欠的不是辱警罪,而是對惡勢力敢於亮劍,對困難敢於承擔的勇氣。
 
 
我要回應
我的稱呼
回應 / 意見
驗証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