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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發表於2019年6月10日)昨夜暴亂,前線警察流了第一滴血。
看過片段,我驚訝,執法者跟你有甚麼血海深仇?暴徒要把他們兇狠按在地上拳打腳踩?然後再把帶刺的鐵通兜頭扔?
黃絲的一貫反應如是說:有武器的是警察,年輕人都手無寸鐵,面對制度暴力,這點算甚麼暴力?
已經不是講道理的時候了,這伙人,像嗑了藥,你能跟失掉理智的人說教嗎?
遊行者說,那幾百人,只是少數,不代表我們,不能用幾百人的暴力抹殺我們大半天身水身汗的表態。
對吖,所以你們就要跟他們劃清界線說不。如果,你們一邊說不支持用暴力,卻一邊認同這是政府不回應訴求的惡果,那即是說,你們心底裡根本認同暴徒的行為,只是你們不敢出手,就由得那些吃了民主毒奶粉的年輕人為你們代勞。
家長教孩子最常說一句話:「無論幾有道理,總之你打人就唔啱!」粵語片年代講到今天都是這種教誨,不知怎的,煙消雲散了,如今世代是,已經無道理,還要狠狠地打人。
沒有了粵語殘片、沒有了黑白電視,我們的社會從此也不再黑白分明。
於是,無論警方、官方、媒體、政客,都叫那些襲警衝擊的人做「示威者」,示甚麼威?這世上哪有掟鐵通的示威?這世上哪有把垃圾倒在主要幹道的示威?明明就是暴徒,為甚麼把他們美化?為甚麼讓他們影衰真正的示威者?為甚麼日間跑出來遊行的和平示威者不站出來澄清:他們是暴徒,我們才是示威者。
默許,就是認同。
警察的天職是保護市民,他們對示威者不會有無緣無故的恨。除非,你是一個暴徒,你在作亂,他們就要扛起天職,除暴安良。
所以,正名真的很重要,明明是暴徒,「警方果斷鎮壓暴徒」,理所當然兼理直氣壯。相反,你說「警察鎮壓示威者」,一出口已處劣勢。
同理,我一直拒絕用甚麼「非建制」,我也經常呼籲大家別再用「非建制」這個不知所云的名詞。反對派就是反對派,這幫人從來只有反對,幾時為小城建設過?做人要黑白分明,其實說話用字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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