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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發表於2024年6月7日)一直認為,最有效打擊罪案的方法,是教育與懲罰,兩者有個共通點,就是愈快愈及時愈有效。
舉個例,從前毒販常常在機場排隊時找藉口叫前後左右的好心人幫忙拿行李過關,其實是借別人之手偷運毒品。結果,一個又一個案例令好心人被入境國以運毒即時拘捕,幫人反而換來終身監禁甚至死刑,這種震撼教育,讓大家從此提防,哪管要幫忙的是老太太還是殘疾人,過關時自己的行李一定要自己帶。
所以,對付違法行為,除了堅定執法,還要即時行動,有些罪行,更需要在眾目睽睽下拘捕,讓大家目睹犯法會被捕,型一分鐘,卻衰一世。
昨晚在政府大球場舉行的2026年世界盃亞洲區外圍賽事,就發生了這一幕震撼教育。那是一場中國香港對伊朗的賽事,賽前照例會奏國歌,因為過去總會有人在這種場合「玩嘢」,於是大批警員一早就進場監視、觀察、並拍片記錄。
果然,在人群中,有1人沒站立,2人故意背向球場,幾萬觀眾中如此鶴立雞群,明顯就是一種表態。香港是有《國歌法》的,要在萬人中犯法突出自己,那警察當然要成全你,於是,上半場未打完,探員已認定人物,上看台把3名涉嫌違反《國歌法》的觀眾即時拘捕。
警方強調,任何人如公開及故意以任何方式侮辱國歌,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這個訊息,相信昨晚已在大球場那逾萬球迷口中傳開,快狠準的公開拘捕,是最好的防罪教育。
對比之下,另一宗拘捕就是一個反面教材。前幾日,臭名昭彰的「長洲覆核王」郭卓堅被警方拘捕,他涉嫌於2013至2022年間透過作出虛假陳述及提供虛假資料,隱瞞個人入息及資產,騙取政府資助和社會福利,包括公屋、長者生活津貼、綜援及法援。
犯罪十幾年,2年前才被揭發,今日才拘捕,這是什麼樣的懲罰教育?老實說,連我這種天天追新聞的人都幾乎把這個郭卓堅忘記了,更何況普羅大眾?
一個罪行纍纍兼且證據確鑿的犯法者,如果你沒在他犯法時將他即時拘捕、快速審訊、造成社會震盪、產生警誡作用,而是5年後、10年後才跟他算帳,大家怪罪的就不只是犯罪者,而是當權者。
這個郭卓堅,2006年已就新渡輪加價開始跟政府玩司法覆核,之後愈玩愈大,政改諮詢、電視台發牌、高鐵一地兩檢……等,他提出超過30次司法覆核,當中不少次是用政府法援,即是用納稅人的錢玩納稅人。沒拿法援玩遊戲的,就拖欠政府訟費逾156萬元,然後申請破產,爛帳一筆勾銷。直至2019年,在長洲一直有物業的郭卓堅被傳媒踢爆他竟獲分配公屋單位,官員這時才施施然動手調查。
幾十年來,這個「長洲覆核王」長期打刧政府庫房,社會福利署、法援署、房屋署卻如在夢中,今時今日,他還可以每月領取7000多元綜援,不知是否還有拿政府長俸?
是的,大家別小看郭卓堅這個阿伯,其實他是唸法律的,1950年於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1989年之前一直在本港司法機構任職,並獲取特別批核的英國居留權。所以,他不是法律盲毛,他是長年以來知法犯法,鑽法律的空子,作禍港之事。
今日終於伏法了,只是正義似乎來得太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