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 0 | |||||||
早陣子,前港隊泳將方力申為9歲小泳手出頭的新聞,帶出香港體育界盤根錯節、卻一直未被重視的老問題。
方力申的名人效應下,特首開腔,立法會議員出手,港協暨奧委會協調,事情以格外開恩方式解決,香港游泳總會也承諾檢討機制。
不過,在跟進新聞的時候,看到方力申幾句說來平淡的話,卻讓我非常震驚。
他在社交平台說:「我知道泳總有正式屬會、觀察屬會和競賽屬會三種泳會,我和拍檔合辦游泳學校6年,一直知道我們只是泳總屬下的『競賽屬會』,即是在總會內沒投票權及租用康文署泳線的權利。我一直以為我們『小泳會』只是不能分享資源,不能租用水線練習,但是土生土長的運動員連比賽都不能參加,我真的震驚了。」
方力申震驚小泳會的運動員沒資格參加比賽,我震驚的是原來小泳會連政府資源都沒資格拿、連康文署泳線都沒權租,於是,嘗試了解一下這個古怪機制。
政府管轄的公眾泳池有50米標準池及25米訓練池,去過游泳的人都知道,康文署經常劃出幾條專線給學泳班,教練及學生就在專線內教水練水,既不打擾一般泳客,教的學的也游得較舒服。
卻原來,這些專線也是個龐大利益。
康文署手執的是泳線使用權,泳總手執的是泳會資料,一百個泳會來租泳線教水,康文署就要靠泳總手上的資料來分配。
康文署泳池專線每條每小時租金86元,若在外面私人屋苑、會所或學校租泳線,每條線每小時由$1500至2500不等,教游泳的成本差距這麼大,想像得到,各大小泳會都會爭崩頭搶租公眾泳池來教學。
況且,在康文署轄下泳池學泳,學生不用收入場費,還有免費救生員,泳會最主要的經營成本,已由政府來負擔。
政府要推廣及普及運動,花錢是應該的,去年政府的體育資助計劃就給香港游泳總會撥款1千7百多萬。
掌錢,當然也掌權,政府泳池專線的資源分配權,原來已間接落在泳總手上,誰可租用公眾游池專線,泳會向康文署申請完,還是要由泳總來分配。
如方力申所言,第三級別泳會是無權申請公眾泳池專線的,所以大家去政府泳池游泳時,會三步碰到一個教練、四步踢到一個小孩,因為他們好多都是沒權用政府資源的小泳會,只能跟其他泳客爭位置,俗稱「游公海」。
可能大家會說,成績好、有潛質的精英,給他們優先訓練條件也是應該的。其實,造價4.5億的灣仔港灣道室內訓練池及香港體育學院泳池都是開放給體育總會作訓練,並不對公眾開放,故精英都有好場地,只是精英要先入大泳會。
另外,精英最好還要有點家底,因為所有成績達標的運動員要參加國際賽,出國比賽費用全要自己付,難怪游泳精英大都是名校生。
社會出問題,大多源於制度不公、資源分配不公。香港住屋貧富懸殊、教育貧富懸殊、醫療貧富懸殊……如果,連體育都貧富懸殊,年輕人再起革命,相信不會是太遙遠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