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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胖60秒:誰能決定不生孩子?
羅振宇
2021年3月17日

1. 現在有很多丁克夫妻,不生孩子。這無可厚非,個人選擇嘛。但是最近我聽到一個觀點:說丁克這事不能由夫妻雙方來決定,而應該是妻子單方面的決定。為啥呢?

2. 因為在生孩子這件事上,男女是不對等的。男性年輕的時候,不想要孩子,但是到了很大歲數,比如五、六十歲,甚至是更大年紀,他都可以退出這個約定,離婚再結婚去生孩子。說白了,他是可以反悔的。

3. 而女性就不同了。年輕的時候決定當丁克,到了一定歲數之後,就真的沒有了生育能力,這是一個無法反悔的決定。所以說,當丁克必須是女方的堅定的選擇,而不是什麼夫妻雙方的共同決定。

4. 這說法有道理哈,它符合經濟學上的一個邏輯,就是:在平等的關係裡,一件事情的決定權應該交給誰?誰的退出成本最高,誰最不能反悔,就應該交給誰啊。

 

 

 

文章來源:   羅輯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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