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发表于2026年10月31日)
一个大学毕业的中国青年,千里迢迢地跑到肯尼亚内罗毕开饭店,与内罗毕大学一位正在实习的女生相爱,在克服诸多文化差异后结婚成家,并生下一个肤色介于父母之间的女孩。这是作者刘思嘉创作的纪实小说《我的肯尼亚老婆》的故事梗概,故事挺有趣,也给读者留下了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

作者没说自己大学里学的是什么专业,但出国开饭店得具备至少两方面的知识,即烹饪和外语(斯瓦希里语或英语)。另外,一个27岁的年轻人选择去一个并不发达且文化差异很大的非洲国家开饭店,这思路也够奇特的。
值得庆幸的是,作者遇到善良且乐于助人的万吉鲁,一个在当地最高学府之一的内罗毕大学学习、正在实习期间的肯尼亚女孩,她的热情帮助让作者开饭店少走了不少弯路、也省了不少钱。两个人在合作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地产生了感情,这段感情本身没有出现多少曲折,但从订婚到结婚,两种不同文化的差异非常明显,两个家庭的文化冲突难以避免,这些文化冲突主要是以作者的让步而收场的。
按理说,作者刘思嘉是老板,他身后的国家和文化也更强大,在婚姻所涉及的文化差异问题上,应该是男方处于主导地位,但实际情况却相反。从小说的内容来看,作者大约准备在当地扎根,而且身上也没有大国优越感和大男子主义,所以可以入乡随俗。
如果作者真的不准备回国,已经决定扎根当地,他可以了解并融入当地社会,也放手让孩子接受当地文化和教育。中国人在非洲开枝散叶,可以扩大中华文化的影响,也可以为中非友谊添砖加瓦。但是,即便作者决定扎根当地,如果作者希望女儿以后回中国生活,就应该早点让女儿回来,尽早接受中国文化的教育。
这里不存在民族岐视或文化优劣的问题,而是非洲人的一些文化习俗在中国实在难以被接受。小说中讲到,在作者租好店铺、饭店筹办的过程中,那些雇请的员工经常比讲好的时间晚到一两个小时,并说这是那里的常态,他们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好、甚至没有觉得一点不好意思。这样的文化习俗当然适应不了现代社会,也是中国人不能容忍的。还好,这些雇请的员工并不是懒惰之徒。从其他文献中可以了解到,在非洲,一些男人不仅散漫懒惰,而且还大男子主义,压迫女性养活自己。我们当然不希望这样的恶习被带到中国。所以,中国人留在非洲的那些骨血,如果希望成为中国人,就应该早点回国,接受中华文化的熏陶。我们可以包容不同的肤色,但不能接受前现代的文化。
改革开放近半个世纪了,跨国婚姻越来越多,混血儿就更多了,那些生活在发达国家的混血儿大都加入了所在国的国籍,也有混血儿虽然保留有中国籍,却仍然生活在发达国家,譬如谷爱凌,这当然不是坏事。但对于出生在不发达国家的中外混血儿来说,如果希望拥有中国人的身份,就应该早点回国。